臉紅!為尋刺激5名富家女竟然行如此齷齪之事

嘟嘟| 2017-04-19| 檢舉

臉紅!為尋刺激5名富家女竟然行如此齷齪之事

2017年4月11日報導,湖南長沙5名富家女子為尋刺激,竟然行如此齷齪之事,數次裝扮成顧客進入商店行齷齪之事,

並且得手之後相互炫耀誰的「戰利品」多。 以網某為首的5人盜竊團伙全部落網,其中4人被刑事拘留。

他們下手極其隱蔽,常用寬鬆的裙子和短褲作為贓物藏匿地方,外人很難發覺也無法進行檢查。

最終,還是通過店內監控系統才發覺,在證據面前她們無話可說,供認不諱。 相信會受到警方的嚴懲,在此告誡有這種想法的女性,勿行這種齷齪之事,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偷竊(或稱盜竊、偷盜),是基於自己或第三人的不正當佔有(包括管領、支配、處分等),而擅自取走他人財產的行為,"不告而取謂之偷"。

偷竊侵奪物主財產權,違反普遍社會道德規範,在法律上,偷竊也是刑法規定的刑事犯罪行為,構成要件是意圖自己或第三人的不法所有,而竊取他人財產,或竊占他人不動產的行為。做出這個行為的人被稱為「小偷」、「竊賊」 等。

偷竊犯罪為能認知其為他人財產(不包括真的誤認為是自己的財產而取走,但如果發現仍應歸還),而故意未經同意地取走他人財產,為侵犯財產法益的犯罪。至於不具備不法所有意圖,而未經同意使用他人物品,且物主的支配權沒有受到超出一般人所容許的損害,則屬於學理上之"使用竊盜",或稱偷用,不在刑法規定範圍。

若偷竊過程中有使用暴力或威嚇行為,稱為"搶劫",若使用欺騙手段不正當取得,則為"詐騙"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129/node1480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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