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藏逾百少女色情片段 涉狎女生教師無停職

真人快打| 2016-03-06| 檢舉

中學男教師被揭涉嫌與兩名女學生多次非法性交,手機更藏有多張其他少女裸露和親熱的相片及影片,懷疑牽涉更多同校女生。案件昨提堂,控方反對男教師保釋,指他仍在學校任教,裁判官略感錯愕:「老師侵犯學生之後,學校仲畀佢任教?」教師隨即用傳真等方式向校方申請停職,之後獲准以兩萬元保釋等候警方調查,但要禁足學校一公里範圍。

記者:勞東來

被告李振華(28歲)昨由警車押送到法庭。他被控於去年4月至8月,及去年9月至今年2月底,分別與兩名16歲以下的女童X和Y非法性交,另外被控於去年4月猥褻侵犯X,犯罪地點未有寫明。控方在庭外透露,李在警誡下保持緘默,而事主也未清楚交代案發過程等細節,暫時未知事主是否同意與李有親密接觸,惟未滿16歲人士在法律上並不能給予同意。

辯稱校方未及處理

庭上透露,上月28日X的母親發現X謊報行蹤,查問下得知X與李一起,揭發二人有越軌關係,遂通知學校及報警,李於3月1日被捕。控方指,警方在李的手機發現57張相片和49段影片涉及兒童色情,拍下了女童Y和其他少女的裸露和親熱畫面,懷疑李亦與同校其他女生有非法性行為,但需再作鑑證以確認少女身份。

李昨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4月15日再提堂,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控方反對保釋,指李與案發時僅14歲的X發生多次性行為,案情嚴重,極可能轉往較高級法院處理,或會面對長期監禁的刑罰。另外,李於案發期間教授兩事主,相當有機會再接觸到事主。

裁判官對事件揭發後李未被停職略感錯愕,辯方解釋由李被捕至昨天,學校只有一個工作天,未及處理,李願意主動向校方申請停職。裁判官隨即將案押後一會,李立即以電郵、傳真和WhatsApp向校方作申請。此外,辯方投訴警方搜屋和在警署時威逼李。

裁判官鑑於警方調查需時,調查完成後控方尚需索取法律意見,批准李保釋候訊,條件包括現金兩萬元、禁足學校一公里範圍、不准騷擾控方證人、不准離港、居於報稱地址及每周向警署報到兩次。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9/node940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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