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歲茶餐廳老闆娘潘冬瓊4年前下班回家時,在大埔圍頭村遭重達50公斤(約110磅)「混種」藏獒Kobe噬傷,左小腿被撕至血肉模糊,導致她雙腳乏力,及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老闆娘控告藏獒狗主,法庭今頒下判詞,指案發當日牽引印傭Sofia疏忽控制藏獒Kobe,僱主須負承擔責任,故向受害人賠償約64萬元。
事主早前入稟高等法院向狗主黃勝發索償最少140萬,法庭今頒下判詞,指案發當日牽引Kobe的印傭Sofia,可能沒有全心專注而引致疏忽,或因體力不足夠控制Kobe,違反對在公眾地方使用者須負的謹慎責任,而被告作為她的僱主,應承擔有關責任,故須向受害人賠償約64萬元。
茶餐廳老闆娘(左)獲判賠償64萬。
法官於判詞中指,鑑於Kobe屬大型狗隻,原屬兇惡狗類,不同環境因素或會激發它的原始本能,被告理應能預見它向人或其他動物施襲的風險,並警誡被告今後讓狗隻進入公眾地方時,必須確保牽引Kobe 的人明白箇中責任,不應讓弱質女士牽引大型狗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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