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6 18:50
字體: A A A
「七警案」今日於區域法院繼續審理。綜合報道,控辯雙方已完成結案陳詞,其中辯方律師庭上指,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當日衣著並非獨一無二,加上案發當晚有超過200名示威脅人士身穿黑衣,故認為被襲擊的人未必是曾健超本人。
代表第四被告劉興沛的大律師蔡維邦稱,控方舉證模糊,因控方僅以「淺色褲」形容第四被告於案發當晚被傳媒拍攝到的衣物顏色,認為「淺色」可以是淺灰色或淺黃色,而控方根本沒有具體證據。蔡維邦又指,曾健超是個機會主義者,他除了曾在龍和道拋棄其他示威者逃走之外,又多次把握機會批評警方,承認憎恨及不信任警員,加上曾健超的供詞均與數位警員的供詞矛盾,否認被制服期間使用武力,反映其證供不可靠。
至於代表第五被告的大律師鍾偉強,則針對曾健超處理被警員掌摑一事,認為他是個機關算盡的人,因他事後既無即時在中區警署作出投訴,又沒有告知律政司,反而是在警署報案室內自拍傷勢,及於開庭後提交自拍相片呈堂。而代表第六被告的大律師林芷瑩引述警員作供,稱事發當日曾有「不知名的警員」上前協助制伏曾健超,認為控方不能否定曾健超的傷勢是由該名不知名警員在制伏他期間而造成。
案件初步定於明年1月6日裁決。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9/node1364731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