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史上最「短命」議員 游梁已完 立會須補選( 視頻 )

曾洵真| 2016-11-16| 檢舉

法院裁定游蕙禎(右)及梁頌恆將宣誓變「宣獨」,二人宣誓當日已喪失議員資格。

青年新政議員游蕙禎及梁頌恆在上月十二日、今屆立法會首次大會宣誓就職時,公然宣揚港獨,又以「支那」字眼辱華,激起社會公憤,最終導致立法會運作近乎癱瘓,並迫使中央出手,主動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消獨」。高等法院昨日裁定,游梁二人藉宣誓「宣獨」的做法,違反《基本法》和《宣誓及聲明條例》,在宣誓當日起喪失議員資格,成為歷來最短命、即由十月一日起計只做了十二天的議員。游梁質疑法院裁決凌駕民主選舉,表明會提出上訴,其中游蕙禎更聲言會去信英國求助。港府則歡迎法院判決,會在研究判詞後決定下一步行動,包括會否要求法院取消更多本土及自決派議員的資格。

法官 區慶祥

游及樑上月十二日宣誓時公開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國)」的標語,又將「CHINA」讀成具辱華含意的「支那」,其中游更在「支那」之前加上英語粗口「f××king」,遭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即場裁定宣誓無效。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其後一度批准兩人重新宣誓,遭特首及特區政府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頒令兩人已因拒絕宣誓而喪失議員資格。

官:議席懸空 立會主席無權准重新宣誓

全國人大常委會更於上周一主動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進行釋法,訂明候任議員故意以不真誠、不莊重的方式宣誓,即等同拒絕宣誓,須被取消議員資格,不得安排再次宣誓。

高院法官區慶祥昨午就有關司法覆核宣判,裁定政府勝訴。法官在判詞指出,客觀地和明顯地,游梁當日宣誓時並非擁護《基本法》和承認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他們已違反《基本法》和《宣誓及聲明條例》。雖然他們以「不干預原則」和立法會議員發言免受法律追究為抗辯理由,但都不獲法官接納。法官因此頒令宣布游蕙禎及梁頌恆當日的宣誓無效,兩人在當日起經已離任,其議席亦已懸空,立法會主席無權准許兩人重新宣誓。

法官又根據《立法會條例》第七十三條,頒令禁止游梁繼續以立法會議員身份行事,兩人之前議員身份行事的資格亦已喪失。按《立法會條例》第七十三條,若有人在喪失上述資格期間以該身份行事,法庭可下令該人付款給政府,每次款額不得超逾五千元,但法官昨未有就此頒令。

游梁需付政府五分之四訟費 梁君彥付其餘

訟費方面,法官亦判政府可取回訟費,其中五分之四由游梁支付,餘下五分之一由梁君彥支付。根據《立法會條例》,立法會須於議席出缺後廿一日內刊憲公告天下,選舉管理委員會須於立法會刊憲後著手安排補選,但法例未有訂明補選須於出缺後多少時間內舉行。

游稱去信英國求助 梁決定提上訴至終院

梁頌恆下午得悉敗訴後,在社交網站留言指「敵人已經宣戰」,揚言會「奮戰到底」。梁與游蕙禎傍晚再於高院外會見記者,游批評法院的裁決凌駕民主選舉,聲言會去信英國求助及投訴。梁頌恆表示,雖然可能會傾家蕩產甚至破產,但他與律師商討後,最後仍決定會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要求反禁制高院指兩人議席懸空的判決,保守估計訟費超過五百萬元,或會以眾籌方式募捐。問及今日會否再次衝擊立法會,他則說暫無打算。

港府發言人傍晚回應指,會研究今次裁決及人大釋法的內容,再決定下一步行動。特首梁振英晚上出席活動時則表明歡迎法院裁決,強調政府一切都依法辦事。

梁游須付訟費 料達500萬

針對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宣誓的司法覆核,政府昨「大獲全勝」後,主審法官區慶祥下令輸家梁游二人,須負擔今次五分四的訟費;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則負責餘下的五分一訟費。保守估計先後兩堂聆訊的整個律師團隊之律師費高達六百萬元;梁游已申領立法會薪津合共已接近二百萬,須部分或全部退還。不過,梁游二人表明即使破產亦會上訴,會「奮戰到最後一刻」,估計相關司法程序的訟費須五百萬,或會考慮眾籌。梁頌恆指,司法覆核結果反映,原來選舉結果可輕易被推翻,而他們一直以為穩固的文明、法治制度原來很薄弱。

逾百萬薪津 或須全退還

代表行政長官梁振英及袁國強的律師團隊,包括「大炮」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及莫樹聯,以及大律師馬耀添和孫靖乾等,單是資深大狀余若海的收費每日高達二十萬元,另加開會,籌備工夫、準備文件等工作,總費用近二百萬元;資深大律師莫樹聯先後出席兩堂聆訊,包括一堂緊急「夜庭」,其訟費亦要二百萬元,連同其兩名助手大律師,以及一批律師等,估計總收費六百萬元。換言之,梁游二人須支付近五百萬元訟費。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則由資深大律師翟紹唐及陳馮富珍的兒子陳浩淇出戰,梁頌恆和游蕙禎分別由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及潘代表。梁頌恆披露本身僅花了四十萬元聘請資深大狀,其大狀是收取「友情價」。

另外,梁頌恆及游蕙禎於上任前,就立法會辦公室營運開支、酬酢、交通開支,及開設辦事處與資訊科技開支等,已向立法會申領合共超過一百六十萬元款項,但區官昨日宣布,梁游二人自十月十二日已被取消其就職議員的資格,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昨日亦表明,立法會秘書處會「計返 數」。秘書處昨日則表示,梁游二人須向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退還部分以至全部已獲發的議員酬金及預支營運基金,詳情有待秘書處詳細研究法院判詞後再作安排。

梁游決奮戰到最後一刻

梁頌恆及游蕙禎昨日表明,即使傾家蕩產也會上訴到底。梁頌恆指,司法覆核結果反映兩個客觀事實,第一就是選舉結果原來可輕易被推翻,第二是他們一直以為穩固的文明、法治、制度原來很薄弱。他續表示如果退出、不上訴,政府或很快補選,但這是一場不公義的補選,因而選擇冒上風險上訴。問到訟費來源,梁頌恆則指,或會透過眾籌集資,至於會否退回身為立法會議員的薪金及津貼,梁指會交由團隊處理。

青年新政亦已去信英國政府,要求對方正視今次風波。梁頌恆續指今次司法覆核「只會是開始,而不會是結束」,亦指「敵人既然宣戰,我們只能夠奮戰到最後一刻」。梁頌恆稱他將會盡最大的力氣去對抗破壞香港文明和制度的人,游蕙禎亦表示,香港人至今一直處於一個很艱難的位置,但她會「行到最後」。

禎恆「醉」荒唐 辦公室遺大量酒樽

青年新政游蕙禎參選立法會,選舉開支共花了三十三萬三千二百多元,當中在選舉廣告開支上花費最多,達十七萬七千多元,其中包括花了二萬四千元聘請製作公司製作網上宣傳片、化妝及拍照等。最令人驚訝的是,游蕙禎競選團隊頗愛飲酒,除團隊於大牌檔用膳會叫啤酒外,亦曾於便利店及大型超市購買啤酒、清酒、紅莓酒和白酒,還包括棉花糖、薯片等零食,難怪秘書處昨日收回二人辦公室時,發現遺下大量酒樽。

開支多花於飲飲食食

根據游蕙禎向選舉事務處申報的選舉開支及捐贈資料,除了選舉廣告開支外,其次花費最多的就是雜項開支,接近九萬七千元,當中包括競選期間、即七月十日至九月二日競選團隊於擺街站前後購買飲品及食物,共花了一萬二千九百多元,以及在選舉結束後舉行的三十人慶功宴,花了四千六百七十六元,當中正是包括大量酒精飲品。至於購買音響器材、燈牌、直幡就花了五萬多元。游共獲七萬九千七百六十七元選舉捐贈,其中一千元或以下的捐贈有一萬九千多元,逾一千元的個人捐贈共三萬三千元,其中一位捐贈者就捐了二萬元,而青年新政就捐了二萬五千多元的物資。換言之游仍要自行承擔二十五萬三千多元的選舉開支。

神秘字條:留得青山在

此外,高等法院昨裁定游蕙禎及梁頌恆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後,立法會秘書處隨即收回兩人於立法會大樓十樓的辦公室,但被發現遺下大量酒樽,而游蕙禎最愛的公仔鬆弛熊亦未有帶走。另有人留下一張字條,寫著「留得青山在,那怕無柴燒,兵不厭詐,唔好比(畀)人估到你會點做,留待日後同班老鬼對抗」。至於該些酒精飲品是選舉開支還是以議員薪金、抑或私人購買就不得而知了。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9/node134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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