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VB捧紅過很多演技非常好的小生,但小編最喜歡的還是他——今年53歲的羅嘉良!

最近,他又回去幫TVB拍劇了,還同時接了一部網劇《無間道》。

1984年入行的羅嘉良,四度榮膺TVB「視帝」,被奉為「永遠的一哥」。
甚至有一個通俗的說法:羅嘉良之後,TVB已經沒有真正意義上的一哥!足顯他的地位!
功成名就的他,總給人以敦厚豁達、誠懇謙遜的印象,即使與相戀29年的妻子離婚(下圖),也因為其「凈身出戶」的壯舉,而使好男人形象得以延續。

如今他已再婚,迎娶比他小13歲的內地演員蘇巖,兩人育有一女,而羅嘉良也離開TVB,全家搬遷到北京生活。




曾經的TVB四屆「視帝」,今天在內地只能飾演二三線的角色(例如《精忠岳飛》裡面的秦檜),但他甘之如飴,演戲,能夠養家餬口就可以了。

他演出過的經典TVB電視劇,你記得多少?
《天地男兒》

《難兄難弟》

《先生貴性》

《創世紀》

《富貴門》

羅嘉良可謂大器晚成,入行前任職繪圖員,因為前妻方敏儀(當時還是女友)知道他喜歡唱歌,便替他拿了香港第三屆新秀大賽的報名表,就這樣,24歲的羅嘉良懵懵懂懂地入了行。
比賽過程中,羅嘉良得到了評判盧國沾(香港流行曲填詞人)的賞識,與郭晉安、陳嘉輝(梁小冰丈夫)一起簽約入行。
盧國沾幫助羅嘉良在1984年獲得演唱「亞視」劇集主題曲《秦始皇》的機會,也讓他於1986年轉投TVB,參演《城市故事》《季節》等劇。
直到今日,羅嘉良也承認盧國沾是他的恩人:「盧國沾替我爭取《季節》的主題曲,也出錢幫我出唱片,是我的伯樂,我很感謝他。當年簽約後,他教我們很多禮儀,譬如外出吃飯時杯子該怎麼放、怎麼穿衣服,還教我們什麼不該說。」
但是這種良好的合作關系僅僅維持了幾年,1990年時羅嘉良和盧國沾開始產生了矛盾。「當時郭晉安(下圖)跟他(指盧國沾)有官司上的問題,我記得有一晚跟安仔去他家談,提出不要打官司了,大家解約。但盧國沾他們不同意,所以才上了法庭。」

既然是跟郭晉安有關,為何羅嘉良要牽涉其中呢?「其實與我無關,但我站在郭晉安那邊,心想既然合作得不開心,就解約了事。」僅僅只為幫朋友而背上「反骨」的罪名,羅嘉良的解釋令人有些難以置信。
不過,後來兩人冰釋前嫌,今年7月,盧國沾舉行金曲演唱會,羅嘉良以徒弟身份獻唱:

羅嘉良入行後發展得並不順利,演戲常常被批「面癱」,但他從來不覺得是自己不行,反而認為是別人想他死。
最慘的時候,羅嘉良的收入只有3000港元一個月,工資連買演出服裝都不夠花,因此有時窮到沒錢吃飯,要跟郭晉安分享一個盒飯。
那時候的羅嘉良經常拿自己跟同期的藝人作比較,「最直接的是郭晉安,他紅得比我快很多,演《誓不低頭》時已經走紅,我不時妒忌他。我覺得記者都很現實,去記者會時基本無人理我,很尷尬。」
其實,這樣的經歷幾乎每個藝人都曾遇到過,但羅嘉良卻憤憤不平,覺得自己懷才不遇。「從前我看四大天王,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某人會這麼紅。」
羅嘉良一開始不願意說出對方的名字,在記者的逼問下才終於吐露,那個人是黎明。「跟他拍《回到唐山》時,我覺得他做得到的我也能做到;他能唱歌,我也能唱啊;他更靚仔?見仁見智啦!所以不明白為何他可以這麼紅?那時總覺得這個世界不公平,但隨著年月過去,我才明白人家有的你沒有。」

其實,那時的黎明比羅嘉良多了幾分貴氣,比他有味道。
「當時我哪有味道!瘦骨仙一個,駝背,演戲又不行。人家紅是應該的。但當時的我頗自大,記者問我喜歡哪個藝人,我說:『不知道。』因為自覺是最好的。還有當時的娛樂新聞,譬如我看到某人有負面新聞,會很『心涼』(幸災樂禍)。那時的人性,會以為人家不好的話,自己就能多些機會,但其實這種想法很不對。我慢慢才發覺,最大的敵人其實是自己,要是自己做不好,無論人家怎麼衰,(機會)也不會輪到你。」
羅嘉良早在1982年便認識了後來的太太方敏儀,對方是他的初戀情人,不過入行後一直隱瞞和女友的關系,二人外出從不牽手、搭肩,即使坐在一起吃飯也非常小心。為了羅嘉良的事業,方敏儀即使心中覺得不舒服,也會極力配合男友。

1996年,苦捱了12年的羅嘉良,終於憑《天地男兒》一劇成名。走紅後,羅嘉良與方敏儀的關系也慢慢浮出水面。
1998年,羅嘉良在演唱會上公開向在座的未婚妻說:「I Love You。」同年,他與方敏儀在溫哥華注冊結婚,之後回港擺喜酒。

至此,苦戀16年的方敏儀終於獲得名分,而羅嘉良也豎立「愛家好男人」的金字招牌。然而,這段婚姻很快就遇到了嚴重考驗。
2002年,羅嘉良與宣萱拍《流金歲月》時傳出緋聞,那時適逢宣萱與拍拖6年的富商榮文瀚分手,關於羅嘉良婚變的消息隨之流傳。
其後,羅嘉良遇上車禍,有目擊者指當時車內還有一名女乘客,有報道指同車女子就是宣萱(下圖),但未獲證實。最後,羅嘉良太太出面力撐,事件才告一段落。

事隔6年後,羅嘉良還是與太太以離婚收場,但他始終不承認婚姻破裂是第三者引起的,一味強調原因是聚少離多,沒有感覺了。
「緣分是上天安排的,有些事有就有,沒有了就沒有,兩夫妻只為責任在一起,這是一種不幸。或者我跟她的人生,往後可能尚有三四十年,今天我們這樣做,是為雙方好,勉強繼續下去反而是一個不正常生活,何必這樣呢?」
雖然羅嘉良一直強調沒有第三者,但他卻坦承早在2002年時婚姻就出現了危機,與他和宣萱傳緋聞的時間相吻合。
不過,在當時年僅2歲的兒子的「調解」下,羅嘉良暫時放棄了離婚的念頭。「第一次有問題是在2002年,當時我在上海拍戲,Clare(方敏儀)帶兒子來探班。那時我沒有跟他(指兒子)說,但他感覺到了,他不懂得說,但用身體語言告訴你,希望你們沒事。譬如我們逛街,他一邊拖著我,一邊拖著媽媽,他在中間搖晃,是用這些動作告訴你。」

羅嘉良忍耐了幾年,在兒子9歲時又再次提出離婚。談到當初是如何跟兒子交代時,羅嘉良自覺處理得很好:「剛談這問題,如果沉重地跟他談,一定不行。要這件事過了一段時間,用輕松態度跟他談,告訴他爸爸媽媽是同樣地愛你,就會容易接受些。」
但被問到兒子得知父母離婚後的第一個反應怎樣,羅嘉良卻避而不答:「嗯,這個我不想談。」可想而知,那個過程並不愉快、輕松。



不僅是兒子難以接受,就連羅嘉良的父母聽到婚變也十分意外。
「有一天父母來探望我,我打算告訴他們離婚的事,事前很緊張,反復考慮怎麼表達?他們會有什麼反應?於是,我先從冰箱拿了兩罐啤酒喝了壯膽,見爸爸在看電視,我重復問:『看完沒有?我有事想跟你們說。』就坐下來。父母很緊張,眼瞪得很大問:『什麼事?』我從來沒跟他們這樣說過話,我第一句就說:『跟身體無關,身體沒事。』他們像是鬆了一口氣,我便告訴他們說要辦這件事(離婚)。父母一開始有點激動,最終他們也了解、尊重。」
離婚之前,羅嘉良前妻與羅父羅母關系非常好,2013年,羅父因病去世,方敏儀也到場幫忙打點。

雖然羅嘉良和糟糠妻離婚收場,但他將全部身家留給妻子的舉動,博得了外界的好感。而且,即使他再婚,也沒有放棄與前妻所生的兒子,負擔起兩母子的生活費以及兒子讀國際學校的學費,亦時常回香港看望他們。
正是這些看似有情有義的舉動,讓羅嘉良即使負心離婚,也得以保存好男人的形象,而他的前妻也放下心結,偶爾與蘇巖見面吃飯。

鄭伊健跟邵美琪分手的時候,說過這樣一番話:「愛情就像是兩個人一起跑步,要頻率/步伐一致,才能共同跑下去,其中一個快了,或者另外一個慢了,都很難一起跑,距離會越來越遠。」
在雙方都還能折騰的年紀,最快速的解決方法是分開跑——你去找快的選手,我等待慢的夥伴。
羅嘉良算不算好男人,小編不懂下結論,不過覺得鄭伊健說的那番話,可以作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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