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年新政議員游蕙禎及梁頌恆在一批民主派議員護送下成功進入立法會會議廳,主席梁君彥多次要求兩人離開,但不成功,結果會議召開不足半小時,主席即宣告休會。
梁頌恆及游蕙禎在會議舉行前五分鐘在會議廳外出現,隨即被大批記者包圍,公民黨幾名議員和一些獨立的民主派議員共約十人,護送他們步入會議廳。
記者包圍拍攝,在一片混亂中,連本身在會議廳外把守的保安都無法阻止他們,梁頌恆及游蕙禎成功進入會議廳並就坐。
梁君彥在示威聲中遲了六分鐘踏上主席台,一開腔就要求兩名示威離開。鄭松泰及梁國雄先後衝向主席台抗議。會議開了一分多鐘就暫停。其間公民黨及民主黨商討策略,其餘民主派議員坐在梁頌恆及游蕙禎身邊。
十五分鐘後,梁君彥恢復會議,重申游蕙禎及梁頌恆不能夠參與這個會議,又指鄭松泰行為不檢,勒令他離開會議廳。鄭松泰隨即返回自己座位,但拒絕離開會議廳。鄭松泰與保安一直僵持,情況膠著幾分鐘後,梁君彥做裁決,宣布休會
今屆立法會第二次大會都是開了不足半小時就腰斬。
有內地學者認為全國人大或可啟動特別程序,修訂針對「港獨」的臨時法案。
國台辦發言人日前出稿,將兩名青年新政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定性為港獨分子,並直斥二人與頑固台獨分子勾結,妄圖分裂國家。有法律界人士認為,二人的言行明顯推動港獨,或已觸犯本港現行的《刑事罪行條例》,港府應從速執法,但亦有人認為難以循現有法例追究,加上內地人員不能跨境來港執法,只要兩人不到內地,中港政府都束手無策。有內地學者就認為,全國人大可啟動特別程序,通過針對「港獨」的臨時法案,更有網民建議授權有關部門以分裂國家罪名,對港獨首惡分子予以全球通緝。
議員:港例未定義分裂國家
曾任保安局局長的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指出,《基本法》規定內地人員不能在港執法,再者內地至今仍未檢控游梁二人,即使要檢控,本港與內地亦沒有移交逃犯安排。她又說,本港法例沒有對分裂國家下定義,至於《刑事罪行條例》下的叛逆罪、煽動罪等,已有數十年沒引用過,未知會否已失效。即使立即就《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亦有意見認為本港有言論自由,只是「講獨」不應有罪。加上內地的《國家安全法》、《反分裂國家法》等,亦不適用於香港,本港需要重新評估如何處理。
律師:廿三條立法或能堵漏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表示,內地、台灣與香港都沒有移交逃犯安排,也不能跨境執法。至於現有的《刑事罪行條例》,雖有訂明煽動、叛國等罪行,但都要涉及武力或鼓吹才能執法,游梁二人僅發表言論,是否觸犯法例存疑。若果就《基本法》廿三條立法,有機會重新檢視現行法律漏洞,但是部分港人未必希望太快就廿三條立法。
港區人大代表陳勇指出,游梁的言行已構成搞分裂、搞獨立的表面證據,若到內地有機會以《反分裂法》及《國安法》處理,但在本港而言,由於未就廿三條立法,讓二人有空間「搞搞震」。他認為港府應考慮利用其他本地法例阻止二人行為,中央則可考慮以白皮書方式閘住分離思潮。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亦認為,游梁二人的言行明顯在推動港獨,本港執法機關應考慮引用《刑事罪行條例》追究。
北京中央民族大學教師張宏良則強調,香港經已回歸,對港獨首惡分子必須以分裂國家罪通緝法辦,他們涉及的罪行已超出一國兩制範疇,必須交由內地公安和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學者促修訂法案 網民倡通緝
張宏良認為,全國人大可啟動特別程序,修訂針對「港獨」的臨時法案,授權有關部門執法,據知北京已有多名法律學者和律師,擬向全國人大上書建議針對港獨問題立法;有內地網民更建議,將台獨、港獨分子,與藏獨、疆獨分子同樣定位打擊,除了限制去內地外,還可列入分離分子名單,對妄圖分裂國家的首惡分子,必須全球通緝。
台北教育大學教授李筱峰則指出,港獨人士來台或許是為了共同的目標交流,但事實上台獨對港獨也幫不上忙,只能精神上支持。台大政治系教授葛永光表示,蔡英文政府不承認九二共識,等於不承認一中原則,最近蔡提名的幾位大法官,甚至公開不承認中華民國,這樣往台獨方向走下去,恐怕會對未來兩岸關係造成更大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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