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涉違規駕駛!下午3時41分,讀者梁先生駕車沿大埔運頭街向大埔墟方向行駛,至東鐵綫橋底時,前方一部綠色平治跑車竟突然「抽頭」越過中間的雙白線,逆線行駛近60米,停泊巴士站外,當時有一部私家車剛巧由培賢里駛出,與平治迎面相遇,幸未有釀成意外。未幾,一名女子走近平治,打開車尾箱將一袋物件放入,再由乘客位登車。該部平治跑車其後在逆線的行車線上直接調頭,才順方向沿運頭街離開。
梁先生表示,當平治相反方向駛走時,一眼便認出司機是藝人阮兆祥,他解釋因為經常見到對方駕駛該部平治在大埔出沒,加上車身顏色較特別,故印象深刻。梁指當時運頭街左面行車線塞滿等候入停車場的車輛,交通擠塞,故懷疑對方不耐煩,所以選擇逆線駛走。
梁先生批評阮兆祥的行為「好過份,因為香港法例不容許逆線行車」,並指「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咁明目張膽咁做,懲罰應該更加重。」
《蘋果》在晚上聯絡上阮兆祥,他承認今日下午曾揸車經過上址接女友,但指當時並不知道自己切雙白線逆線行駛,稱「我知前面嗰度有意外,見前面塞咗好耐,已經停曬車,咁我接一接我女朋友就走喇嘛,我行咗幾個車位接佢啫」,但當記者表示讀者的車cam清楚拍攝到他逆線行駛時,他隨即改口說「可能我行錯咗,下次唔會喇,下次會小心」。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司機越過雙白綫並且逆線行車,要視乎現場環境而定控罪,一般分3個層次處理。若現場屬凌晨無車時份,司機有機會被警方控以違反《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一經定罪扣減3分並按《定額罰款(刑事訴訟)條例》則罰款450元。
他認為事發現場處於大白天,而且車多繁忙,司機越線並逆線行駛,如果影響其他駕駛者,則有機會被控以不小心駕駛,最高可被判監6個月及罰5000元,若情節嚴重,法官可判以停牌,時間由法官決定。若因此遇上交通意外,更可被控危險駕駛,經公訴程序定罪,若首次被定罪,最高可判監3年、罰款2.5萬元及取消駕駛資格最少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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