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青年昨午光顧土瓜灣一鳳樓後,因不夠錢支付肉金,被鳳姐指食「霸王餐」報警稱遇劫,事主被迫電召父母趕至付清肉金才得脫困。警員調查後相信只是金錢糾紛,在雙方和解後讓事主離去。
不夠錢反指服務差
嫖妓出事17歲青年姓陳,事後掩臉由一男親人匆匆接走,十分狼狽;報警34歲鳳姐姓李,在九龍城道68號一幢鳳樓林立的大廈內經營一間一樓鳳架步,並在色情網站登廣告,藝名橦橦,全套服務收費380元。
消息稱,陳姓青年於昨午2時許獨自到上址尋歡,按門鈴獲李姓鳳姐招呼入內,完事後疑帶不夠錢支付肉金,稱有人服務差企圖少付肉金,雙方爭執,鳳姐報警稱被人打劫。警員到場截獲陳,初以為鳳姐遭嫖客行劫,調查後發現只是金錢糾紛,事主疑見事情鬧大,致電父母求助。其後一對男女趕抵鳳樓,替事主付清肉金及協助警員調查,帶同事主離去,警方將案件改列為誤會。事後記者擬向鳳姐了解事件始末,但鳳姐拒受訪,只隔住門回應:「唔好問,唔想講。」
如果叫雞唔比錢係屬犯法既話會以咩法例入罪?
爬過文話通常會以「應付款不付款」(making off without payment)呢條罪拉人
有冇法律顧問既巴打可以解說一下
無業青年到九龍城光顧一樓一,享受服務後想添食,鳳姐表明要加收肉金,青年不滿,惹來鳳姐奚落「冇錢就唔好叫雞」。青年聞言涉用布塞進鳳姐口中,並掐鳳姐的頸,令對方昏迷。鳳姐事後被清潔工人發現赤裸倒臥房中,送院留醫九日後死亡。青年被控謀殺罪,昨於高等法院受審。
房門反鎖。被告同晚乘車返回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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