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佢似拒絕但無反抗」 竟可成為強姦案的辯護理由 !!!

LizLeon ...| 2016-04-19| 檢舉

六旬漢李文標疑趁妻女往內地公幹期間,涉嫌非禮及強姦家中菲傭。

六旬退休男子,被指趁妻子和女兒往內地公幹期間,在住所內先後兩度捏胸非禮及一次強姦與他獨處家中的菲傭,事後更涉嫌威脅菲傭不要報警,否則會由四十樓住所掟她落街。涉案男子否認一項強姦罪和兩項非禮罪,案件昨在高院開審。

控方案情指,女事主X(四十八歲)自○五年開始在被告李文標(六十六歲)家中工作。前年三月,被告在家與X獨處時,忽然用手大力捏X胸部,之後再走到她背後,從後用手捏她的胸。X此時已開了手機拍攝,被告遂刪除該手機內的相片或片段,又威脅她不要報警,否則會由四十樓住所掟她落街。

沒用安全套 放下五百元

控方續指,前年十月十三日早上,被告再在家中捏胸非禮X,X今次早有準備,暗中用手機拍下過程。

同日晚上,被告在客廳拉X入他睡房,睡房床上當時已放了毛巾,被告關了房燈,在房內強姦她,並且沒有用安全套。

被告之後把毛巾放入洗衣機清洗,又再威脅X不要報警,否則會由住所掟她落街。被告又放下五百港元現鈔,叫她收錢,但她拒絕和報警。

女警到場時,X躲在大廈大堂的石柱後,她身體抖震和正在哭泣。警方上門時發現洗衣機仍開啟,又在X的房間見到五百港元現鈔。

被告在警誡下表示是X開價五百港元向他提供性服務,又指X當日有月經所以要用毛巾。法醫為X驗身時,發現她當晚沒有月經。

被告今接受控方盤問。控方質疑,被告上周五自辯時證供與警方錄影會面有很多不同地方,如有關2014年10月13日被告摸事主胸的地點便有不同。

被告解釋,被捕當日被煎熬多時,且在醫院輪候看醫生時遭黑布蒙頭3小時,又無喝過水,故心力交瘁且很徬徨,故可能有錯漏,認為應以自辯時證供為準,他又堅稱自己作供坦白無遺漏,並希望得到公平裁決。

另外,控方指被告聲稱摸胸時事主X有笑意並無反抗,雖好像拒絕但其實只是與他玩耍,但X所拍下的片段並非如此,控方亦再播放該條片段。

庭上播放片段,但只向陪審團處播放,片段內可聽到,X曾三度稱「哎呀」及兩度用英文稱「你出去」及「你系麻煩友」,明顯是抗拒及反抗;控方其後直指被告「擘大眼講大話」,但被告則堅稱片段見到X當時有笑意,又稱:「無辦法啦,佢(X)(對拍片)知情,我唔知情,梗系有扮嘢㗎啦」。

案件在下午續審時,由於被告曾稱X在性交時感開心,控方即詢問被告,為何X突然報警。被告稱由於當時相隔約20分鐘,且性交期間並無發生爭執。控方斥被告作故仔,但被告否認。

被告又稱,在性交後將穿過的T-shirt及染有精液的毛巾等,放進洗衣機清洗,控方質疑當時只有5件衣物需要清洗,何以要立刻開機,認為他想毀滅強姦X的證據,但被告繼續否認。

控方再指出,被告於2014年3月及10月曾兩度在X不同意下揸她胸部,其後強姦她,又兩度恐嚇她不要報警,否則掉她出窗外。

被告作供完畢,控辯雙方明結案陳詞。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9/node1030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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