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吧業界人士表示,一般酒吧均會在場所入口,向客人預先講明不同的優惠及收費水平。(黃嘉熙攝)

一間娛樂場所推出「女士之夜」,男士收費較女士貴,被法院裁定違反《性別歧視條例》。

香港酒吧業協會副主席錢雋永批評事件荒謬,對裁決感意外,但相信裁決沒有約束性,業界不會因而改變慣常的推廣策略。
錢雋永說,業界會針對不同對象,例如女性、男性或專業人士等推出不同優惠,目的只為加強競爭及推廣,沒有歧視意圖。

他說酒吧業界一般都會在場所入口,向打算光顧的客人,預先講明不同的優惠及收費水平,顧客自行決定是否光顧。
他又表示,「女士之夜」這類推廣手法,在港沿用十多年,從來沒有發生過今次情況,相信只屬個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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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男子不滿有娛樂場所推廣女士之夜,令男士入場費比女士貴超過1倍,由平機會代表入稟區域法院興訟,指有關娛樂場所違反《性別歧視條例》,案件在區域法院進行首次聆訊,法官在答辯人缺席下裁定申索人勝訴,並可獲得賠償,平機會歡迎裁決。
大律師陸偉雄認為,判決是在被告缺席聆訊下作出,只屬一級法院的裁決,未有經過控辯雙方就法律原則的辯論,因此不屬有權威性或約束力的裁決。
陸偉雄說,娛樂場所推出女士或男士之夜,或者長者及兒童的優惠,目的只是推廣或提供優惠,不是出於歧視,營辦者不用擔心被人法律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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