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女銷售員通過微信認識一名同齡男子,3天就被求婚,對方更以死相逼「你要看我死才甘願嗎?」,她不忍心而答應註冊結婚,不料男子婚後原形畢露,向她伸手要錢,要不到就暴力對待和恐嚇要殺死她!
婚後判若兩人
「閃婚」卻遇人不淑,來自吉打,但目前住在新山的黃芬怡聲稱丈夫與她註冊另有目的,前後更判若兩人,她指本身被丈夫揮拳暴力毆打至嘴腫,頭部和身體也受傷。
她今日在馬華柔州聯委會政府事務協調主任鄭志文陪同下,召開記者會闡述閃婚的經歷,目前她希望獲得協助儘快辦理離婚手續,丈夫不要再騷擾她及威脅其人身安全。
黃芬怡是於通過微信群聊,認識同樣住在新山的尤姓男子(小名「阿順」),兩人結識當天就相約在外見面。
小刀片割手腕
「他第三天就跟我求婚,但這一切太快了,我馬上拒絕,阿順卻在我面前拿起小刀片割自己的左手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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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聲稱,當時阿順以死相逼求婚,割第一刀時手上已劃出小血痕,她仍不答應,對方再割第二下,問她道:「你要看我死才甘願嗎?」
"我那時認為他人不錯,會關心人,我也不想搞出人命,不忍心之下而答應嫁給他。」
頻開口要錢 註冊首天險被打
兩人之後就回到阿順家鄉彭亨州註冊,還拍了婚紗照,但她萬萬沒想到在6月10日註冊的第一天,丈夫就原形畢露,差點對她使用暴力。
每天吩咐設法找錢
她聲稱,阿順告訴她,因為生意失敗沒有工作,自此開口向她要錢,要她協助償還已拖欠3期的兩輛車子的分期付款。
「當時他跟我要1200令吉,說要還一輛豐田Vios和一輛貨車的車貸,過後就每天都叫我想辦法找錢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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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有2目的,尋「備胎」助還債
黃芬怡宣稱,阿順與她結婚有兩個目的,即因為前女友離開暫時找個替代者,再者是欠了一筆債務希望有人代為償還。
她聲稱,她在上幾個星期才發現丈夫在面子書與他人的私聊內容,因為丈夫之前有給予她戶頭密碼,內容除了有提及「婚姻大事沒有多想,隨便找個女人」等,還有因為生意欠了3萬至4萬令吉的債務。
與外甥女交往
她說,阿順母親在去年杪曾致電詢問,兩人是否有可能復合,她就在今年1月1日約阿順見面要談離婚的事。
「當時,阿順帶了一個女子,說是一起租房同住,我相信兩人不只是朋友關係。」
黃芬怡宣稱,她當天有帶其14歲的外甥女一同會面,之後她在今年4月才發現,阿順與外甥女之前已有來往會面,「我質問外甥女,她也說兩人之前已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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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在面子書上看到外甥女與阿順及同居女友的合照,「外甥女認識阿順後性情大變,讓我與姐姐母女倆的關係很不好。」
她聲稱,儘管兩人分開後就不曾見面,但阿順會不時用公共電話騷擾和恐嚇她,目前她決定離婚,並已報警,希望獲得警方和馬華協助保護她的安全。
「希望藉此提醒大家,通過網絡交友要小心!」
恫言菜刀放車上,「找到刀,肯定殺死你」
「如果我找到刀,肯定殺死你。」
黃芬怡申訴,兩人婚後住在新山百合花園,阿順過後就開始暴力對待,偶爾會推她或用拳頭打她,曾有兩次揮拳超過10次,但她沒有去看醫生和驗傷。
取消擺喜酒
「在註冊第十天即6月20日凌晨,他又再打我,還準備菜刀放在車上,還對我說:『因為找不到刀,如果找到,肯定殺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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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阿順那天清晨6時出門,她就逃出家門在外暫住,結果阿順3天後主動聯絡她,致電說要挽回感情,但她不肯,所以之後原定6月26日要擺喜酒也告吹。
她也說,丈夫在7月間北上吉打要找她,也拿婚紗照到她的親戚家,她在這之前已跟親戚提起她被打的事。
盼丈夫現身談離婚
鄭志文在記者會上致電給阿順的3個電話號碼都不通,他希望阿順現身聯絡他(019-7778935),與他見面商談和黃芬怡離婚事宜。
他說,若對方再有騷擾行為,他會協助事主採取進一步行動和報警處理。
6天閃婚太輕率
他也以6天閃婚之舉太輕率為例,勸請現今年輕人通過微信、面子書等網絡平台交友須謹慎,結婚之事更要慎重考慮。
為酒廊工作鬧意見,阿順:妻子先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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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打人的阿順向記者聲稱黃芬怡先動手打他,因她結婚後還要去酒廊做工,他不肯,對方就打傷他的臉。
他稱,對方與他大吵後就離家出走,他已多次求她回家,她都不肯,而且還到處中傷他。
「我本身已向警方報案,也有拍照留證,你們不要亂報道。」
另外,針對阿順的回應,黃芬怡則表示對方又再說反話,當時他們吵架時,她的確打了阿順一巴掌,之後阿順就開始揮拳打她。
承認雙方都有動手
「我承認我們兩個都有動手,可是他先開口向我要錢,要我出去賺錢給他,不是他聲稱的我自己要去酒廊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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