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明志賣車打官司,2月18日下判。總檢察長:讓他過完年再坐牢吧!
黃明志的「大馬國能上訴案」將在2月18日下判,距離現在不到三周的時間。馬來西亞總檢察長丹斯里阿班迪表示,「華人農歷新年快到了,這是華人最大的節日,就讓Namewee好好過完這次的農歷新年再讓他坐牢吧!雖然他犯了法,但國家不會連這點情義都不能體會。」
黃明志日前在他的官方面子書專頁上載了一張他身處一家二手車廠的照片,照片中他面對著眼前滿滿的二手車,其狀態寫到他將愛車賣掉拿錢打官司,也叫大家放心,他很堅強,他相信他會沒事的。粉絲們也紛紛留言為他喊話,希望他平安度過這一關。
黃明志:今天,我決定把我心愛的車賣掉拿錢打官司。2月18日就是下判日,不知能不能熬過這一關。放心,我很難過但我會堅強走下去,我相信我會沒事的,很快就可以買回一輛更好更大的車,然後駕車經過法庭按嗶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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