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疾病年輕化,醫療費越見高昂的現代社會,沒有一張醫藥保險(俗稱醫藥卡)傍身的人少之又少。
投保前問清楚講明白
(一)保障範圍
投保前應了解什麼事項和疾病受保什麼不受保,例如濫用毒品、愛滋病、戰爭都不受保,以乳癌為例,若屬原位癌(零期未擴散),傳統醫藥卡不理賠,但新款醫藥卡和疾病險卻納入受保範圍,以保誠為例,儘管原位乳癌不屬36種嚴重疾病險的受保範圍,但女性保單則理賠。
保險公司只為突發疾病提供保障,一些非必要支出如astro費、報紙、醫院迎賓小禮物、女傭在醫院裡的床位,以「檢查為目的」的健康檢查(例如頭痛進院檢查時,叫醫生「順便」從頭到腳檢查一遍),保險公司不負責買單。
儘管了解這些細節並非易事,但鼓勵保客事前問清楚,就診前也應向醫生確認,以後日後引發爭執和投訴。
(二)有關醫藥卡是否醫藥費分攤
這是指保客必須和保險公司分擔一小部分的住院與醫藥費用:大多數醫藥卡都明訂Co-Insurance條例,即保客負責分擔10%的住院費用,或最少需分擔300令吉,最高1000令吉的醫藥費,餘下的住院與醫藥費才由保險公司承擔。
(三)等待期限的長短
等待期限依保單和保客情況從30天至120天不等。
除了突發意外事件不受約束,一般疾病通常須過了等待期限,才能向保險公司索賠,此舉是為了避免消費人在已患病或健康亮紅燈情況下,先行投保才就醫。此外,投保前已有病例條例則闡明,不為原已存在的病況提供保障。
對醫卡錯誤觀念
(一)公司為我投保,省下一筆。
大部分企業都會為雇員投保,有些雇員就想:「既然公司為我投保,能省則省,我不用買。」其實,不論公司是否提供這項福利,消費人都應自掏腰包買一張醫藥卡。
即使已結婚都有可能離婚,更何況是離職或者辭職?當雇員因故無法為公司效力或離職,便失去醫藥保障。
因為保險保的是某某公司雇員,當你已經不是某某公司雇員,誰來幫你出醫藥費?這時才想要買醫藥卡?對不起,你已患病在身(尤其患上癌症),成為保險公司的拒絕往來戶,僥倖受保也必須繳付額外費用。
再者,公司可能因故暫時停止繳費(沒有告知員工),員工卻在這期間發生事故,後果可想而知。
(二)指定醫院和付費
許多保客以為只有到指定醫院就診,保險公司才會給付,事實卻非如此。不管是指定或非指定醫院,保險公司都會負責,差別在於(1)到指定醫院可免付費就診,(2)到非指定醫院,保客須代墊醫藥費,再向保險公司索費。
(三)錢丟進大海
保客總有「買醫藥卡沒有做索償,等同於把錢丟進大海」的心態。難道買汽車保險是希望發生車禍?同樣的道理,醫藥卡只是為了以防萬一,有需要時不必動用自己的儲蓄和血汗錢。
醫藥卡必知
(一)每年檢視保單
人生不同階段有不同目標和責任,消費人應善用保險代理員提供的免費諮詢服務,每年檢視保單並適時調整,像手機、電腦之類的設備,大家都會定期更新,保單也應該如此,很多保單是多年前購買的,現在的產品推陳出新,消費人可以檢討看看有沒有需要追加。
(二)湊錢為父母投保
樂齡人士的醫藥卡保費不便宜,卻又是患病的高風險群,這裡建議為人子女者,可湊錢合力為父母購買。
你說你愛你的父母,萬一父母發生事情,你能袖手旁觀嗎?萬一發生事情,若孩子沒能力承擔,至少保險公司有能力,由保險公司來負責。
(三)各別購買醫藥卡
全家受保的醫藥保險儘管收費較低廉,卻有限制。
例如家庭保險只為21歲以下子女提供保障。當子女年屆21歲想要個別投保,或有可能因早前身體狀況不佳而有被保險公司拒保的風險。
另外,由於可索賠限額由家庭成員共享,若家中有一人以上患病,可能會不敷使用。
如果夠用的就沒問題,不夠用時怎麼辦?因此這裡主張每個家庭成員擁有各自的醫藥卡。
(四)向專業保險代理員投保
市面上有中間人保險公司以會員制方式出售保險產品,其缺點是購買者並非直接對保險公司,或有可能遭遇缺乏保證續保或淪為孤兒保單(沒有代理人服務)的風險。
其區別方式是填寫保單申請時,注意公司抬頭是保險公司或者是該中間人保險公司。他呼籲消費人直接向保險公司的代理員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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