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男嬰案 3嫌犯延扣嬸嬸醫院待產

25歲男嫌犯頻低頭,閃躲鏡頭。

(馬六甲2日訊)4名涉嫌綁架12天大男嬰的男女嫌犯扣留期今日屆滿,警方今早將其中3名嫌犯帶上法庭延長扣留7天至下周三(9日),以協助案件調查。

至於案件24歲女主嫌,即男嬰嬸嬸,相信是即將臨盆,目前身在醫院待產,因此只有男嬰叔叔及女主嫌所經營的補習中心兩名女職員,被帶上法庭。

警方是於今早8時30分,帶著兩名21歲女嫌犯和25歲男嫌犯到推事庭申請延長扣留,其中一名女嫌犯相信是女主嫌的妹妹。

據了解,基於在辦理延扣手續時查案官未克出席,安排一名警長協助把嫌犯帶上法庭,處理此案的推事也分外嚴正及謹慎處理此案,仔細詢問女主嫌身在哪間醫院和病房待產,使延長扣留程序拖長一些。

25歲男嫌犯頻低頭,閃躲鏡頭。兩名21歲女嫌犯用衣服遮臉。

女主嫌延扣至7日

延扣手續直至下午近1時才完成,25歲男嫌犯被帶出法庭後,頻低頭躲避攝影鏡頭並加快腳步;隨後兩名21歲女嫌犯也低頭,用衣服遮臉。

甲州刑事調查主任卡瑪努丁表示,24歲女主嫌雖然目前身在醫院待產,但延扣程序依然在法庭辦妥,女主嫌將被延扣至本月7日,調查工作將繼續進行。

至於11月29日在瑪琳再也被警方逮捕,懷疑涉及此案的18歲華裔男子,將被扣留至本月6日。

男嬰余可前是於上月24日在哥打拉沙瑪納第三期花園的住家內遭人擄走,匪徒過後向家人索取20萬令吉贖金。

警方在案發隔天晚上,成功在浮羅加冬補習中心逮捕4名嫌犯,其中2名涉案者為男嬰叔叔和嬸嬸及兩名女嫌犯,嬸嬸為主謀。警方援引1961年綁架法令第3條文調查此案。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768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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