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來西亞,一個月薪5000令吉的上班族,七除八扣所有政府繳費和房貸、車貸後,餘下的可支配收入(Disposable Income)只剩1438令吉。但這些可支配收入卻有另外的必須用途。

一般上,城鎮人士多數都會有下列月常開銷和財政負擔,皆是十分保守的估計:食物與雜貨300令吉、環宇電視、上網及電話費共150令吉、汽油250令吉、 泊車費100令吉、出外應酬吃飯150令吉、保險50令吉、孩子教育費用200令吉、保健醫藥費50令吉,合共開銷1250令吉。若將1438令吉可支配 收入扣除上述1250令吉雜項開銷,凈儲蓄僅剩188令吉。
事實上,銀行借貸利率並非永久保持不變。假設45萬令吉房貸利率升到6.6%分30年攤還,每月房貸攤還會增至2874令吉,就算車貸攤還期和利率保持不 變,每月房、車貸會增至3394令吉,扣除之後,可支配收入只剩778令吉。如果每月雜項開銷仍然保持在上述1250令吉水平,778減1250等於負數 472令吉!這個人不但是「月光族」,而且必須舉債度日!所以說,月入5000令吉是窮人,也是舉國家債高飆的導因。

今年3月份數據顯示,44.6%的家債(總值3502億令吉)是屬於房貸,17.6%家債(總值1382億令吉)是車貸,而16.8%家債(1319億令吉)是屬於個人借貸,並不包括被信用卡籠絡的卡奴債務。

根據國家銀行數據,我國家債總額現今已高達國家生產總值(GDP)的83%,對比之下,2009年家債只占GDP的70%,三年漲幅偏高,我還沒聽到財政部長納吉為國民解危的對策。

銀行界有個傳說,由於現在國債家債高企,國家銀行不能隨意調高借貸利率,也許,這個假象讓那些被家債捆綁的月光族,短期內尚有喘息的機會。但是,過去三年中央政府無法依就承諾兌現高收入社會的雛形績效,原因又何在?我的解釋是政府揮霍無度、理財不善、本末倒置、自身難保。
我看了今天新聞~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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