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明志昨日上庭出席他的「最終」審判日,豈知這「最終」卻再次遭到展延,延期至11月30日,原因是黃明志代表律哥賓星缺庭,加上未呈交完整檔案,因此法官拿督威拉將案件展至11月30日。黃明志按耐不住怒火,在庭外發飆,責問副檢察司賽夫:為何在馬來西亞,一個錯誤可以有兩次刑罰?
他昨日發表po文:「我當著法官的面前問對手,馬來西亞有一條法律是關於罪犯一旦服刑了就不能判他第二次,你知道你現在犯法了嗎?他說如果不爽什麼就自己上訴。。。哇老兄,你以為我像你那麼有空一天到晚跑法庭告來告去嗎?我有工作,有家人,很多事要做的好不好? 」他更形容這根本就不是「法律事件」,這根本就是「政客濫權」!
同一天,他也po了另一則狀態:「身為一個國能的客戶因為服務太爛跑去申訴。結果,就這樣我被玩了六年。。。笑我白痴?你就是只會笑人所以才當了五十幾年的白痴!後悔?不干它兩句我才後悔!」
網友們紛紛力挺,說大馬司法不公、法律已死!也有些網友還搬出法律條文,列明一個一被判刑的罪名,不能再以同一個罪名提出告訴。網友們齊齊聲援黃明志!
黃明志怒嗆發飆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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