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了六罐沙丁魚被判坐牢2年,基爾涉貪巨額才判12個月?》

《五司一致駁回刑罰上訴 基爾監1年充公豪宅》
(布城29日訊)聯邦法院五司一致宣判,維持莎阿南高庭判處雪蘭莪前州務大臣基爾「基宮案」的裁決,判其貪污罪成,監禁12個月及充公「基宮」豪宅,刑罰即日生效。
以馬來亞大法官丹斯里朱基菲里為首的五司於下午1時45分宣布上述裁決。
另外4名承審此法官分別是丹斯里阿末馬洛、丹斯里哈山拉、丹斯里陳國華及拿督南利阿里。
雖然基爾在上周被判罪成時,曾要求為貧窮人提供免費牙醫服務取代坐牢刑罰,但聯邦法院認為,社會服務令並不適用於前雪州大臣基爾身上。

入獄刑罰適當
法官說,基爾在案發時身為公務員以及一州行政之首,卻利用本身的職位獲得利益,破壞民眾對政府的信心,因此,判處基爾入獄是最正確及適當的刑罰。
他指出,總檢察署也未針對莎阿南所判處的監禁1年刑罰提出上訴,而有關刑罰並不過分,因此一致駁回針對刑罰的上訴。

朱基菲里:濫用公職
朱基菲里強調,基爾身為雪州大臣,在清楚知道某個人與他的公職有所關聯的情況下,從對方處取得寶貴的東西,顯然是濫用了他的公職。
法官續說,刑事法典第165條文的其中一項用意,就是遏制這類貪污,任何方式與形式的貪腐行為無法被容忍,罰款無法傳達這項信息,包括社區服務。
他指出,社區服務選項只有在刑事程序法典第293條文即年輕罪犯以及1954年罪犯強制出席法令所闡明的罪行下適用,而不適用於上訴人的案件。
基爾是在妻子及約50名支持者的陪同下出庭。在開庭前顯得精神奕奕的他,不時與前來慰問的支持者擁抱聊天。

聞判一臉淡定
聞判後的基爾也一臉淡定,公眾席上的支持者,包括妻子也未表現激動。
在聯邦法院五司退席後,基爾走出被告欄與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進行短暫交流,隨後就在妻子與庭警的陪同下,透過法庭內部通道離開,被送到加影監獄。
法官:不認同差額說法 充公基宮沒牴觸憲法
另外,法庭也將充公「基宮」豪宅,並強調法庭充公基宮並沒有牴觸聯邦憲法13(1)條文。
法官也強調無法認同基爾代表律師強調基爾的牴觸的是購屋及購地的「差額」,法官說明基爾涉及的是他所接受的土地。
聯邦法院五司是於在9月22日駁回基爾所提出的最後上訴。
莎阿南高庭在2011年12月23日裁決基爾貪污罪成,被判入獄12個月,並充公其豪宅及土地歸政府資產,他不滿高庭裁決,因此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不過,上訴庭在2013年5月30日駁回基爾的上訴,維持高庭的原判。

基爾被控以不尋常的低價向Ditamas私人有限公司董事拿督山蘇丁,為他本身及同齡妻子查哈拉買下位於莎阿南第7區兩個地段和豪宅。
基爾是以350萬令吉購置上述地段及豪宅,而Ditamas私人有限公司在2004年12月23日是以650萬令吉購入上述產業。
根據控狀,時任州務大臣的基爾清楚本身與山蘇丁擁有公務關係,仍以350萬令吉購買原價650萬令吉的兩個地段及豪宅,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165條文,罪成者,可被判坐牢長達兩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基爾也是雙溪班讓區前州議員,他被指於2007年5月29日,在位於莎阿南第7區的雪州大臣官邸犯下上述罪行。
也是一名牙醫的基爾是在2000年8月至2008年2月擔任雪州大臣,他育有6名子女。

律師震驚指裁決錯誤
基爾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對基爾被判入獄1年的監禁感到失望與震驚,並指聯邦法院裁決錯誤。
他在庭外斬釘截鐵的對媒體說,今天不是案件的結束。
「你可以看到每一位律師都震驚,我們絕對有信心……聯邦法院裁決錯誤,我們超有信心,所以我們感到震驚。」
「他有付錢,你只可以說,他付不夠,這非受賄。」
他認為上訴中的種種因素足以讓法官輕判,或從監禁1年改判其他較為輕的刑罰,如社會服務令,但法庭說沒有法律賦予。
他強調,目前需等待書面判詞後才召開記者會對外公布,尋求特赦(pardon)固然是選擇之一,但他們有其他的一系列選擇,暫時不便公布。
沙菲宜續說,法庭維持充公基宮的決定也令他們震驚,並認為不應充公基宮。他認為,這與購買屋子的價值無關,而是利益的幅度,「如果我給你1000萬令吉,你可以罰我充公我的2000萬令吉嗎?」
「在這個案件中,只是缺乏100萬至200萬令吉,這是不是屋子的問題。」
他續說,由於屋子也在基爾妻子名下,因此不排除入秉法庭索取這所房子。
加影監獄服刑
他指出,基爾應該會在加影監獄服刑,1年的刑期,在扣除三分一及其他假期後,刑期不足1年。
另外,沙菲宜也提及他在聯邦法院5司裁決前,提出《太陽報》刊登兩篇基宮案報道涉及藐視法庭的事情。「我們會根據基爾的要求,入稟聯邦法院起訴《太陽報》在本月25日及28日的報道藐視法庭。」
他說,兩報道內容前所未有的藐視。

基爾擁有牙科執業執照,早前他還獻議以長達2年免費為貧窮的人士提供牙科護理服務。」
不過,副檢察馬斯里反對基爾的貪污罪以社區服務代替坐牢。
他說,雖然有刑法允許可以社區服務代替坐牢,不過,基爾犯下的罪行不符以社區服務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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