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世界的主要媒體都大事報導FBI開檔調查一馬公司的洗黑錢醜聞!幾乎都是頭條新聞!
一馬公司、納吉、部長們、國內主要媒體、親國陣面書、部落客、紅衫軍都氣爆了。。。紛紛跳出來嚴厲指責這些主要的世界性媒體「胡扯」、「誤報」!!!
如果是真的「惡意誤報」,首相就應該快快採取行動告這些「無良媒體」啊!看來,如果首相真要採取行動,恐怕要告完全世界了。哇噻,這場戲,一定精彩叫絕!
打從7月2日,華爾街日報頭條大事報導「7億美金進了納吉戶口」,納吉就說要喊告,喊到今天,都12個星期了,怎麼還沒見行動?納吉,加油啊!我們等看戲等很久了!

華爾街日報頭條大事報導

泰國的曼谷郵報

#SamanWSJ pd Selasa 7/7/2015 apa cerita Najib Razak !!.. HARINI DAH Selasa yg ke-12, DAH NAK MASUK 3 BULAN TAK SAMAN-SAMAN...
YANG HANYA KAMU BERANI & PANTAS fail permohonan untuk batalkan saman Anina berhubung wang RM2.6 bilion.
Jgn nak saman & gertak jer lebih kat dlm negara shj, TAPI BACUL LAGI PENAKUT DI LUAR NEGARA !!!

一馬公司的反駁(不要只是紙上談兵,敢敢拿出證據出來去告華爾街日報!):
《華爾街日報》再爆料指有近10億美元(約42億令吉)來自一個馬來西亞發展有限公司(1MDB)款項憑空消失,1MDB駁斥指這又是另一篇資料來源不當、譁眾取寵的文章!
1MDB於昨日發文告回嗆《華爾街日報》的指責,該公司指隨著多個未經證實的指控已嚴重破壞其聲譽,惡意的諷刺已影響到了1MDB的重組計劃,該公司要求所謂正義凜然的媒體至少要有勇氣公布證據的來源及爆料者的身份。
1MDB指,這些無法證實的指控顯示了《華爾街日報》編輯及記者的膚淺斷言和嚴重的懷疑他們自己是否都相信這些欠說服力的故事。
1MDB強調,該公司不能代表阿布達比政府旗下國際石油投資公司(地址IC)或其投資臂膀阿爾巴投資公司(Aabar)發表任何談話,抑或代表任何第三方針對會計上任何的安排發表任何聲明。
「但我們可以肯定的是,1MDB截至2014年3月31日的已審核財務報表清楚註明資金來源及使用目的,是用於終止期權(option)的付款,為免疑義,該筆款項目前在結構上屬於仍待結算的尾款(舉例,目前這筆存款是屬於1MDB仍未支出的資產)。」
1MDB可以確定的是,按照付款,該項期權已被終止,意即,1MDB及其相關連子公司已不再受制於任何合約、期權、契約、條款及約束。
■WSJ指地址IC未收到10億美元
《華爾街日報》早前引述消息來源報導指,國際石油投資公司並沒有收到1MDB所支付的14億美元(60億令吉)款項,遭1MDB強烈譴責這是一則聳人聽聞的報導,如今再多出一個10億美元的指責,讓1MDB更是暴跳如雷。
據《華爾街日報》報導,1MDB指這筆10億美元是用於支付國際石油投資公司的,但知情人士指國際石油投資公司表示未有收到這第二筆款項。
按照1MDB的說法,該公司經由德勤(Deloitte)審核簽字的財務報表是已將14億美元款項計入其中。
■1MDB資金沒匯入納吉戶頭
1MDB的文告也針對多個由《華爾街日報》做出的錯誤聲明一一作出解釋:
- 「該筆資金(舉例:1MDB)…是腐敗醜聞的中心…」
1MDB表示這明顯是不對的。「大馬反貪污委員會已在2015年8月3日公開表示,1MDB根本沒有任何資金匯入首相納吉的銀行帳戶中。」
- 「…約莫有7億美元(約29億令吉)透過和1MDB有關的實體被匯入了首相的私人帳戶中…」
1MDB指《華爾街日報》使用「和1MDB有關的實體」是完全存有誤導性,且是蓄意的。
- 「所謂『實體』是有『關連』這樣的用詞是很模稜兩可。再者,SRC國際之前雖曾是1MDB子公司,但早在2012年已不屬於1MDB旗下。」
- 「至於Ihsan Perdana有限公司,是一家提供企業社會責任活動的供應商,而1MDB不過是他們其中一名客戶。」
- 「…瑞士總檢察司辦公室開檔對1MDB兩名未具名的執行人員進行刑事訴訟…」
1MDB指,該公司可以肯定旗下沒有任何執行人員或董事成員遭到瑞士總檢察司辦公室的刑事訴訟。1MDB也進一步強調,旗下沒有任何帳戶遭到瑞士或新加坡當局凍結。
無論如何,1MDB表示,他們準備及願意協助任何外國政府部門的調查工作,但必須根據大馬當局的建議及遵守任何相關國際協議。
■指WSJ藐視大馬司法國會
另外,據早前媒體報導指,可能有資料從國會公共帳目委員會(PAC)成員手中流出,售予媒體公開發布。
1MDB對此表示:「大馬國會的指示非常清楚指出,任何仍未提交指定委員會的證據,及任何提交指定委員會的文件,在還未提交至國會前,都不可被任何人公開發布,可是《華爾街日報》的做法顯然已嚴重侵犯及藐視大馬司法及國會,並企圖左右公帳會的調查。」

Credit to Malaysian Gags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611939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