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沒白喊的自由 ■章龍炎

陳丹嵐| 2015-08-24| 檢舉

26億令吉政治獻金匯入納吉私人戶頭,有不少人就迫不急待的裁決說那是貪污。我比較愚鈍,不明白那是什麼意思;而那些好像死都要捍衛言論自由的人也這麼說,我就更加糊塗了!

按我簡單的想法,不管是路邊小販捐的10令吉或者是中東國家神秘人物(可以是很多人)的26億令吉捐給政黨或政治人物,私人戶頭還是團體的戶頭,都是言論自由的表現。

這可不是我胡亂憑空捏造的。在2014年4月2日美國最高法院判決限制選舉政治獻金的合計金額違反了美國第一修正案(包括言論自由)。

這意味著,日後美國的選舉政治獻金將無上限。

金錢如水有縫就鑽

不要忘記,這是美國選舉獻金無上限的合法化。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如果願意,有錢人可以通過「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繞過獻金數額的上限。這不是什麼新聞。

在民主的社會,沒有金錢的政治,是無法想像的!更形象的說法是:金錢如水,那兒有縫隙就往那兒鑽。

所以,如果你看到人家慷慨捐26億令吉(政治獻金,不是選舉資金,因此可以用在很多地方),說那是貪污,那接受10令吉或者43令吉是不是貪污?反對黨一些人不是說要」零貪污「,對金錢政治有道德敏感症,那不是連五分錢也在意嗎?

你會說你夠荒謬了:10塊錢或43令吉,怎能與26億令吉相提並論?這是上上智人的想法,像我這種不能望他們項背的書生,認為貪污這種行為,不能以金錢多寡來衡量甚至不能以物質來衡量。

遠的不說,我們南部的鄰國,以性賄賂的案件不是天方夜譚。這是非金錢的貪腐。

還有,不少屬於上上智人,為了自己方便,給幾十塊賄賂,普通得很。你難道要辯解說:這不是貪腐?

還有一些政黨在宴會籌到的錢沒有幾十億,幾百萬應該有吧,那是不是貪污?那些捐少少錢的人,難道心裡不會覺得捐錢是為了表態(有些說是為了正義而出錢)?

自由必須付出代價

選票之外,這些上上智人其實並不認同「一人一票,票票等值」的鬼話。他們手上還有另外一票:銀票。

他們捐錢,有自己的黨派議程,只是捐的數目是絕對的小巫見大巫,心理可能很不平衡,酸溜溜的:人家一出手就億億聲,我們出錢只能希望「興、旺、發」,這世界太不公平了!

還有那些在言辭上表現的好像武俠小說里的大俠的人,要參加凈選盟4.0大集會。他們說那是自由,要「獻」身。你要「獻」身沒問題,那人家只是獻出身外之物的金錢,實際上比你們的犧牲還小。

我相信,這些要出席凈選盟的人,屬於上上智的人。出錢的人比較笨,也不夠義氣,只敢捐出身外之物。所以,那些出席可能演變成「誓師大會」的超級聰明人及超級俠客,好自為之。自己有什麼冬瓜豆腐,自己負責。

自由是有代價的。天下沒白喊的自由!

原載《南洋商報》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54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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