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條都是大條,這次AJIB 大條了!條條罪狀都讓他坐牢,如果 26億真的是政治獻金, 換政府後 AJIB會在哪些法令下

| 2015-08-20| 檢舉

26億入袋醜聞東窗事發後,Ajib 「屎急馬行田」,亂了章法,硬硬說26億是政治獻金,好,如果 26億真的是政治獻金, 換政府後 Ajib會在哪些法令下被提空?條條罪狀都讓 Ajib坐牢,如果換的稱政府,Ajib 真的會像台灣電視論政節目名嘴所說的,這次他大條了!

Ajib可以在我國現有以下的法令下被控:

1。馬來西亞貪污法令清楚寫明,收取政治獻金也是屬於犯罪行為;把政治獻金存入私人戶口,罪加一等;巫統全國區部、中央領袖都被證明跟納吉【坐地分贓】,更是罪無可恕!

2.。納吉將其中20億贓款獨吞,剩下6億分配給巫統地方領袖,這種行為完全觸犯反貪污法令、商業犯罪法令和刑事法典!

3。納吉聲稱這些錢來自中東捐獻者;但又無法提供捐獻者的名字。這隻有兩個可能,第一個可能是絕對的謊言,納吉在去騙馬來西亞全國人民、欺騙巫統300萬黨員、也在自欺欺人;第二個可能,如果中東捐款是真的,那也觸犯了馬來西亞聯邦憲法中的叛國罪,最高刑罰是【坐死監】,也就是坐牢做到死都不能被釋放。

4.。退一萬步來說,就算這真的是捐款;按照大馬的法律,所有捐獻給政黨的款項都不能豁免所得稅。按照所得稅扣稅率計算,這26億必須被內陸稅收局扣除6億!而事實證明納吉的26億捐款卻一分錢也沒扣稅,這又明顯牴觸了國家稅收法案!

其實,若大馬真有奉行民主憲法、真正尊重法律,那麼,納吉這26億贓款,在這4項法令,足以將納吉送入牢房、判處終身監禁了!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53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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