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月3日,反貪污委員會發表文告稱,匯入首相納吉個人戶頭的26億令吉(約7億美元)是筆捐款,並非之前廣為流傳的源自一馬發展公司。今年7月5日,美國 《華爾街日報》引述馬來西亞調查人員的消息,聲稱一馬發展公司匯26億令吉進入納吉的個人戶頭,當時納吉回應表示他沒有犯錯或者把錢當作私人用途。
自從《華爾街日報》出街後,反納吉者言之鑿鑿,十分肯定一馬發展公司的錢,已經轉入納吉的個人戶頭。反貪污委員會經過調查後,發現資金並非來自一馬發展公 司。明顯的,《華爾街日報》所掌握的資料,從我國政府的某些執法單位泄露出去,「出口轉內銷」。這證實了的確有一股勢力精心策劃要推翻納吉以及其領導的政 府,因此《華爾街日報》在沒搞清這筆錢的來源之前,就認定來自一馬發展公司,完全符合馬來西亞許多民眾對一馬發展公司的認知。
總而言之,一馬發展公司課題焦點,是隨著最新形勢的發展而轉移,甚至在很多時候是模糊不清的,目的看來是鎖定一個議程:要納吉下台。在納吉還沒有宣布改組 內閣,開除慕尤丁的副首相兼教育部部長的職務之前,許多人認為納吉是個軟弱的首相;可是,內閣改組後,人們對他有新的認識。
納吉間接承認沒有斷然否認
對大筆錢匯入納吉戶頭的新聞,納吉從一開始就間接的承認,沒有斷然否認。然而,放在一馬發展公司被某些有心人當作是「馬來西亞史上最大醜聞」的背景來看,許多人寧願相信一馬發展公司的錢,已經被偷,「消失」在納吉的私人戶頭。
對這指控,納吉不正面回答,而是讓有關單位去調查。調查結果出來,但並不是那些人所堅持的「納吉偷了一馬發展公司的錢」,而是:為什麼到現在才確認有這筆錢、拿了這筆錢有沒有附帶條件?大選用了這筆錢,剩餘的到了哪裡去了?
當然,要是納吉直接回答這些問題,而不是讓有關單位調查,質疑者又會提出其他可能根本不相干的問題。總之,身為一馬發展公司課題的中心人物,納吉處在答也不是不答也不是的困境裡頭。
看來真相已經逐步明朗,過去認定那是一馬發展公司的錢的人,現在證明不是那麼一回事,因此就把焦點轉到另一個方向去。
現在的焦點是:這筆錢,有沒有用到第13屆全國大選?如果用在大選,違不違反選舉法令?有沒有涉及貪污?
事實上,就在《華爾街日報》的發表有關報道後,人民公正黨副主席兼班底谷區國會議員奴魯依莎上法庭要求宣布第13屆大選無效。她要法庭決定,使用這筆錢是 不是違反了選舉法令。根據《1954年選舉法令》第19條文,國會選區候選人的花費不能超過20萬令吉,州議席候選人則不能超過10萬令吉。
認真追究國會在野黨占不了便宜
這無疑是比較靠譜的應對方式,而不是純粹為政治而政治。但是,國會反對黨候選人個人的競選經費,難道都不超過這個數目?競選經費超標,朝野政黨是彼此彼 此。在2008年全國大選後,更是如此。當然,《1954年選舉法令》裡頭,還有各式各樣的規定,要是真的追究起來,國會在野黨占不了便宜。
好 了,現在納吉私人戶頭(是巫統的信託戶頭已經不是秘密)的26億令吉的大問題,已經解答:不是一馬發展公司的錢。那這筆錢的捐款人是誰,應該是許多人想知 道的。對政治獻金是否透明化的問題,政府其實早在2009年,在政府轉型計劃,公布政治捐獻者名單是反貪污的其中一個建議,可是高喊要政府透明的民主行動 黨,卻不認同。
就在反貪污委員會公布26億令吉非來自一馬發展公司之前幾天,納吉重申國陣不反對公布「金主」的名單,但同時要求國會反對黨也這麼做。這是個合理的要求, 但民主行動黨卻不認同。向來對大大小小課題都有意見的林吉祥與林冠英兩父子,一如既往的說關於政治獻金透明化這回事,首相從來沒有與行動黨及其他反對黨接 觸提及有關管制政治獻金的事。
可是,負責推動公布政治獻金透明化倡議的國際透明組織成員特勒斯科梅茲確認,國陣曾與國會反對黨的領袖談公布政治獻金的事,但國會反對黨卻反對。
另外,行動黨組織秘書陸兆福對此課題的回答是:如果直接公布提供政治獻金的名單,會對中小企業帶來困擾,擔心捐獻給在野黨會受到對付。行動黨標準的回答當 然是要「混淆視聽」,讓民眾誤以為26億令吉全歸納吉或者是完全用在大選。行動黨與人民公正黨的其他領袖,還認為納吉沒有資格告訴反對黨要怎麼做。
需要透明化的時候諸多推搪
可見,國會在野黨的大小領袖,平常高談透明化,但在面對真的需要它們透明化的時候,卻以各種不成理由的藉口推搪。例如,說到商家擔心名字公布而受到對付,以反對黨現在執政雪州與檳州這兩個華人人口較高的州屬來看,如果公布名單,難道不是國陣支持者也應該擔心的嗎?
至於說到納吉沒有資格(比如道德與威信)要求反對黨這麼做,更是荒謬。關鍵在於,納吉是要求大家公布,而不是要國會在野黨單方面公布。向來標榜自己有道德制高點的國會在野黨,不正是應該喜聞樂見的嗎?它們不正是可以證明本身並沒有與國陣「比爛」嗎?
這麼多年來,國會反對黨(特別是民主行動黨)熱衷於挑撥民眾(特別是華裔)的情緒,在對協助國家政治改革的關健時刻,卻是閃爍其詞,甚至是直接說謊,根本就對我國政治改革沒有做出任何實質的貢獻。
在過去兩屆大選,行動黨獲得數目不小的政治捐款,其中華裔社會的低下層人士的捐款難以估計;也由於它在檳州及雪州有執政權,「大金主」自然的會更加慷慨的 捐獻。即使在現階段行動黨不方便公布捐獻者名單,但至少它應該公布在第13屆全國大選所籌得的款項以及在大選的花費。這才是落實「清廉、問責、透明」的一 小步,才名副其實的有道德制高點。
行動黨對政治獻金的反應,只不過再確認我們曾多次提到的,民主行動黨是講一套做一套,對「告別腐敗」根本就是赤裸裸的謊言。從一個角度來看,國會反對黨避 重就輕,正好讓國陣在公布政治獻金來源這課題有個下台階,同時也讓大家看到,行動黨等國會反對黨,與他們指控是貪污腐敗的國陣,都在同一條船上。
所以,一馬發展公司課題成為我國民眾的熱議課題,已經超過半年。客觀來看,任何一個國民議論紛紛的課題,除了考驗執政黨的領導能力,也是民眾檢驗國會在野黨領袖是否能夠取而代之,領導這個國家朝向正面發展的最佳機會。
沒替代人選如果下台非國家之福
就執政黨領導能力而言,納吉如果正如反納吉的人所願,被逼下台,替代他的人的領導能力,需要比納吉強出許多。縱觀巫統的領袖,看來是沒有可以替代納吉的領 袖。因此,納吉要是真的下台,對國家一定是福嗎?未必見得。至少,在納吉還沒被定罪,或者證明貪污濫權之前就被迫下台,開了一個民選首相通過非民主的手段 被迫下台的先例。此例一看,我們在未來當然可以看到某一部分人如果不滿國家領袖的表現就可以要求他下台。
華裔一般對兩線制的希望,是「兩線制」互相制衡,國家資源能夠更有效的使用。可是,從國會在野黨領袖對26億令吉獻金匯入納吉的戶頭的反應來判斷,已經確實無疑的證明「兩線制」不見其利,先見其害。
反對黨的領袖,問了好幾個「大問題」,例如誰是捐款人?如果用在第13屆大選,其他錢那裡去了?誰那麼慷慨捐了那麼一大筆錢?
大家似乎沒看見,這「爆炸性」新聞,是由反對黨時常指控的親政府的反貪污委員會公布,看來也是馬來西亞獨立以來政府那麼公開透明的做法。民眾要是理性看待此問題,必然會要求反對黨自動的公布政治獻金,為我國政治發展注入新氣象。這不是華裔所想看到的嗎?
國會在野黨完全缺乏正直的領袖,民眾對反對黨的領袖的要求出奇的低,也難怪理想的「兩線制」荒腔走調。反對黨無法制衡執政黨也就算了,但對我國政治的破壞,民眾則視而不見,難免要讓人感嘆:有什麼樣的人民,就有什麼樣的政府和有怎樣的反對黨。
一句話:我們見識到,在這半年,各反對黨在一馬發展公司課題的炒作,既沒有表現出為國為民的領導素質,也沒有提出具體替代方案的高屋建瓴的遠見。
行動黨缺乏誠信與健康政治文化
例如,民主行動黨的政治教育局主任兼柔佛州行動黨主席劉鎮東,發表很有林吉祥味道的文告。他說,若是柔州大臣和巫統有意向不健康文化說不,做個有誠信的政黨,就應該拒絕種族政治、濫權政治以及接受26億令吉獻金的巫統主席拿督斯里納吉。
他說,巫統已經有60年的歷史,大臣及巫統須反省與檢討,要如何做個有誠信的政黨。他說行動黨願意伸出橄欖枝,包括和柔佛州巫統合作,推動健康的社會經濟,以及誠信和民主的行政體系,讓大馬成為一個真正零貪污的國家。
以劉鎮東以民主行動黨的「軍師」自居的標準來看,此文告(其他文告就不談了)充分反映了行動黨的虛偽與投機。行動黨缺乏的正好是誠信、健康的政治文化,非 但自己無法擺脫種族政治與濫權政治,還是其中的佼佼者。自己沒有道德制高點,卻要求與某些巫統領袖合作,「凈化」整個國家,不是滑天下的大稽嗎?
行動黨要是真的在意誠信與健康的政治文化,當下可做的就是公布自己的政治獻金和「金主」的名單,而不是對傳言是「政治獻金」的26億令吉指指點點,混水摸魚,未審先判。
另外,假設26億令吉是政治獻金,對那些高喊言論自由的人,應該參考一下民主大國美國在政治獻金問題的最新發展。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裁決政治獻金是受美國憲 法第一修正案保護的一種「言論自由」,因此分別在2010年與2014年裁定,公司及團體的政治獻金不設上限以及個人競選捐款不設上限。
朝野反納吉者現在目光集中在26億令吉的「政治獻金」,可窺見我國政治人物的素質所在!
原載《大馬華人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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