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家 ◎ 許國偉
提起美國前總統柯林頓,尤其是涉及的醜聞,多數人會記得他與白宮實習生萊溫斯基的那風流韻事。
這裡要談的,是柯林頓的另一宗惹人猜疑的「醜聞」。
柯林頓在卸任前夕,突然運用總統的特權,赦免了140人,當中包括一名美國聯邦調查局的通緝犯馬克里奇。
里奇是猶太裔億萬富翁,是亦正亦邪的爭議人物。他因為涉及詐騙、敲詐、逃稅、勒索,還有在美國貿易禁令期間跟伊朗交易石油等罪名而遭通緝。
本來柯林頓的特赦名單里什麼人都有,而且歷任總統都有特赦前例,但為什麼柯林頓特赦馬克里奇會引發風波,受到輿論批評?
損害總統赦免特權
除了馬克里奇個人身份問題,馬克里奇尤其是其前妻,是柯林頓夫婦的大金主之一,捐助逾百萬美元,這就觸動了美國人的神經線了。
是的,特赦是美國憲法賦予總統的特權,但是當總統特赦的對象涉及「獻金」,這對美囯人而言,就會質疑其中是否涉及貪腐?
因此,不但國會、聯邦調查局、司法部等單位都調查柯林頓的特赦案,媒體更是抨擊不斷,甚至直言柯林頓的行為「損害了總統赦免特權的正直與尊嚴」。
面對抨擊與調查,柯林頓反擊了,他投書媒體自我辯解,他除了否認特赦馬克里奇與捐款的關係「絕對不存在交易與報答的問題」,也列舉數位歷任總統特赦的人比他更多,來證明自己沒有濫權。
柯林頓更說,他特赦馬克里奇是為了國家利益(長篇大論解釋);最後他在文里寫道:「我希望每一位美國人了解,你可以不同意這一特赦決策,但我是就事論事而為之,而且我自己負全責。」
濫權嫌疑須受調查
柯林頓這一句「我負全責」,是不是讓國人覺得挺眼熟呢?事實是,儘管柯林頓說他負全責,但美國人不買他帳,調查依然繼續。
雖然「特赦門」案最終不了了之,但美國人要柯林頓明白的是,儘管他在任總統時享有赦免特權,儘管法律上沒有要求他必須公開解釋赦免原因,但當他在有「獻金」疑雲下,特赦了一名在逃的通緝犯,赦免了一個不應赦免的人,又無法解釋清楚,那麼他就有濫權嫌疑,他就必須受調查,必須交待清楚。
看回國內惹得滿城風雨的「26億門」事件,做為巫統黨主席兼首相的納吉,在巫統敦拉薩鎮區部大會就直認26億令吉匯進其戶頭,但說明這筆錢他是為巫統而不是為了個人。
他說,錢用來做為巫統各區部的開銷,並說自己收取政治獻金沒有給捐獻者合約作為條件,且作為首相,他會為所做的決定負起全責。
免費午餐其實最貴
或許是有巫統領袖與黨員能接受黨主席的這番「解釋」,但這代表就沒有問題了嗎?不是!一筆高達7億美元的政治獻金,誰能無私的捐獻而不求回報?實是惹人疑竇。
畢竟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而且免費的其實最貴。這道理小老百姓都懂,作為資深政治領袖沒理由不懂。何況如果納吉不是一國領導,單憑一黨領袖會有7億獻金?
因此,這筆捐款牽涉的已不只是巫統,而是整個馬來西亞。那麼作為首相,納吉豈能輕描淡寫的一句「為黨為民」及「我負全責」,就把所有的質疑都略過了呢?
原載《南洋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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