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肌肉男賣食物旋風】裸露身體賣食觸法. 衛生局喊: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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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販「打赤膊」做生意,觸犯食物衛生條例,罰! 「Open Shirt and Selling」(直譯:脫衣服推銷)已成為近期熱爆話題,從「台灣豆花男」、「大馬榴槤哥」、「竹筒飯型男」、「紅酒wine佬」,直至最新的檳城「湯圓男」等,這些在街道上搜羅到的型男或肌肉男販賣食物等的相關帖子,近日被網民在網絡上瘋狂轉貼。 迷上當「星探」的網民一開始或抱著玩玩的心態,凡在大街小巷看到類似的型男或肌肉男,馬上將「他們」擺上網去,與廣大的網民分享。這些網民的無心插柳,不僅讓這些型男一炮而紅,也讓一些小販攤位生意量大增。 後來也有商家或小販邀請型男來幫忙賣食物,搞噱頭。 也許大家玩得興起,卻忘了,這種賣食物的宣傳方式既不衛生,也觸犯食物衛生條例。
蘇基里:食肆須遵守條例
裸身賣食物不衛生
檳州衛生局執法組主任蘇基里受詢時說:「任何食肆都必須遵守食物衛生條例,裸露身體販賣食物是極不衛生的行為,一旦接到投訴,我們會馬上展開取締行動。」 他說,凡觸犯此條例者,最高罰款是250令吉(每次),若業者拒絕繳付罰款,則衛生局會將他們提控上庭。 涉及處理食物就觸法他還說,不管是業者本身,或是請來的「幫手」,只要這些「秀身材」的型男或肌肉男有涉及處理食物,則已觸犯食物衛生條例。 「試想想,他們的汗滴或體髮可能會不經意的掉入食物當中,這是非常噁心和不衛生的行為。 「我希望業者能以食物衛生為主,及考慮到食客的感受,遵守條例(食物衛生法)。」
王耶宗:僅是朋友玩拍照
「湯圓男」沒接觸到食物
另一方面,檳島市政廳公共衛生小組交替主席王耶宗指出,當局一接獲有關檳城出現小販脫衣推銷食物(湯圓男)的消息後,馬上到所指地區,向有關小販瞭解事情緣由。 「根據執法員的彙報,有關在臉書上流傳的『湯圓男』其實是執照持有人的兒子;其母親說,兒子是在他們結束營業後,在空蕩蕩的鍋子前,與友人玩拍照,旨在『秀』身材。」 「他只是一時的興起及好玩,在母親的湯圓攤位處擺姿勢拍照,不涉及招待顧客,也沒有接觸到食物。」 他說,州內「脫衣推銷」的風潮並未普及,這裡的小販還是很奉公守法的。 「無論如何,執法員已向有關執照持有人發出警告。」 會先給口頭警告 他說,執法員遇到這種情況時(小販打赤膊做生意),一般上會先給予口頭警告,遇屢勸不聽者,則執法員才會以「穿著不整齊」的理由,開罰單給有關小販。 他提醒小販,專注在準備食物的角色上,至於想「秀」好身材或「搞噱頭」宣傳的小販們,請選在適當的場合,別污染食品,及破壞飲食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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