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來19日訊)士乃一名9歲華小女生因沒徵詢老師同意在課室內喝水,被體育老師用3條藤條綑綁在一起鞭打其臀部至受傷集瘀血,家長深感不滿,並懷疑該老師因不滿之前被投訴,而向其孩子報復。
女童父親蘇世維(38歲,工程經理)指出,他和太太彭慧盈(38歲,電腦資訊人員)都在新加坡上班,兩人育有1女2男,被打傷的為長女,今年就讀小學三年級。
他指出,本月1日下午一時許,接到協助照顧孩子的岳母撥電告知孩子臀部出現瘀血,因此夫婦倆馬上請了半天假,回家了解女兒傷勢,同時也請岳母把女兒帶到學校把此事告知校長。
「女兒告知在早上8時上體育課時,因在班上沒獲得老師允許而喝水,被老師在班上鞭打手掌心兩鞭及屁股3鞭。」
他與妻子今日上午在民主行動黨士乃州議員黃書琪陪同下,召開新聞發布會,敘述案件經過以及申訴對校方及教育局處理方式的不滿。
學生被鞭打的部位,傷口嚴重紅腫及出現瘀血 。 (攝影:劉維傑)
抗拒到校上課
蘇世維表示,女兒的臀部被鞭打至紅腫及出現瘀血,遭該老師體罰後,女兒感到害怕並抗拒到校上課。
他指出,與妻子在了解女兒傷勢後,馬上到學校找校長對質,而校長告知已看了女兒的傷勢,並承認老師的確不應下此重手。此外,校長也提到之前已經沒收了該名老師的藤條,並強調對老師自己攜帶藤條並不知情。
「校長向該老師了解情況後表示,該老師以學生喝水沒得到他的允許為由而體罰女學生。我們已在當天帶女兒到士乃警局報案,同時到附近的醫院驗傷。」
蘇世維進一步表示,女兒在事發第二天心情較平伏後,也向阿姨透露老師在鞭打她之前,曾質問她,其父母是否曾向校方投訴他。「我的女兒不知怎麼回應,那位老師更質問女兒是否是啞巴,更恫言若她不承認,便將鞭打她10鞭。」
他指出,本身確實曾在今年二三月時,向校方投訴該名老師在上體育課時,只顧著玩手機並未專心教課。「我認為這是對學生的不良示範,便向校方投訴。豈料,該老師非但沒檢討,還在班上質問及恐嚇學生到底是誰沒家教,叫父母投訴老師。於是我再度針對此事,向校方反映。」
他認為,這名老師因投訴事件耿耿於懷,帶著報復的心態,濫用體罰,傷害無辜學生。「即便喝水沒經過同意,也不至於要下重手警告學生。」
女生被體育老師將3條藤條綁在一起,連續鞭打 女童3下,造成瘀血。(攝影:劉維傑)
家長不滿老師僅被調職
家長對於該名體罰學生的老師僅被調職而非被開除感到不滿,並認為該老師不適合為人師,必須馬上停職,離開教育界。
蘇世維表示,本月5日已針對女兒被體罰一事到縣教育局提呈投訴信,並獲官員接見。官員了解事情後,告知他們將會針對此投訴展開調查,同時也會要求老師做出解釋,並給予嚴厲警告,而該老師也將即刻被調離學校,接受調查。
「過後校長告知我們老師已被調離,校方也必須聽從教育部指示,不再處理此事,而他們對老師的去向也一概不知。」
他披露,女兒遭體罰後的第3天晚上,校長、家協及董事長曾進行家訪,要求給該名老師一個機會。據了解,該名體罰女兒的老師今年25歲,是政府獎學金得主,曾在外國留學,主修英文。
此外,針對上述事件,他提出4項訴求:一、校方應更透明及負責任交代此事;二、該老師不適合留在教育界,以免再傷害其他學生;三、校方在處理投訴個案時,應更謹慎,避免讓投訴者身份曝光,以至老師採取報復行動;四、嚴厲反對老師濫用體罰,校方應對犯錯的老師給予適當的懲罰。
黃書琪促給予老師適當輔導
針對體育老師打傷學生事件,行動黨士乃州議員黃書琪表示老師也非聖人,同時也面對壓力,難免犯錯,但問題是教育部如何確保我國教育體系下的老師更專業,而在面對壓力及問題時,當局是否有給予關注、輔導及協助。
她建議當局在遴選老師時,能讓老師接受身心測試,以確保老師能在面對壓力時,能更加專業的教學,她也批評當局每當老師犯錯時,把老師調走是無法解決問題。
截稿前《東方日報》曾嘗試聯絡校方,惟校方只以老師已離開該校,教育局處理此事為由,而拒絕作出進一步回應。
而該校董事長受詢時表示,校方再與該名老師了解詳情後,對方也表示承認錯誤,並向校方提出辭呈。
此外,他也呼籲為人師者,在體罰時老師須更加慎重,同時希望家長們也體諒老師所面對的壓力。
p/s:一個小女孩只是未經過允許喝水受罰,難道喝水也有錯嗎?難道要等到口渴生病了才來喝?,小編認為這種自動自發的行為應該被鼓勵才是,校方應該嚴厲反對老師濫用體罰,以避免更多這種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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