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自己的被逮捕了,在警察面前隨機打人的沒半個被捉!!!

Rakyatp ...| 2015-07-15| 檢舉

【警方扣留劉碟30多位手機經銷人員會警局助查】

這是什麼國家?這是什麼法律?

被捕的4名華裔男子是在刑事法典第147(騷亂)條文和第427(因惡作劇導致25令吉以上的損失)條文助查。

警方逮捕行動進一步擴大,警方今午將逾二三十名劉蝶廣場裡的手機店職員帶返警局盤問後,4人被援引騷亂及惡作劇條文,扣捕查辦!

據了解,警方是於今午4時許拉隊到劉蝶廣場底層多間手機店,逐一將週五案發時在場的手機店職員帶返警局。

吉隆坡刑事調查主任拿督再努丁證實此項行動時指出,被捕的4名華裔男子是在刑事法典第147(騷亂)條文和第427(因惡作劇導致25令吉以上的損失)條文下,接受調查。

另一方面,被警員逮捕的劉蝶廣場和員工申訴,警員以極不友善的語氣告訴他們說,若不承認涉及毆打,等調查結果出爐後,業者將面對「更糟糕」的情況。

手機店負責人楊先生說,警員來到時聲稱只是進行例行檢查並要求業者出示身分證,但沒想到竟然必須坐警車回警局協助調查。

「這名警員帶我回到金馬警局後跟我說,『你最好是承認(承認參與騷亂事件毆打他人),不然等調查結果出爐後,你將面對更糟糕的情況。他當時是這麼我說。」

其中一名被逮捕的手機店業者莊先生則說,其店面位於劉蝶廣場UG樓層,與同一樓層的OPPO手機店為鄰,事發當時,便衣警員到他的店鋪要求他出示身分證,沒想到給了身分證後,該名警員卻說他必須去警局。

詳細報導翻閱明日《中國報》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451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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