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的父母雖為聾啞人士,卻必須為兒子的過錯「買單」。
他們在休庭後由主控官陪同處理交保手續,充當擔保人的被告父親,透過主控官的協助,才能繳交保釋金。
據了解,排行老么的被告無業,在家中和兩名哥哥照顧聾啞的雙親。
被告代表律師沙哈魯丁阿里在庭上請求降低保釋金時,也提出上述原因。
「被告由於必須照顧雙親的起居飲食,並沒有逃跑的理由,況且其雙親也希望能和他開心度過今年的開齋節。」
本報攝影:連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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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今日下午重回劉蝶廣場,將約40名手機店業者和店員帶回警局錄取口供。
手機店接獲警方傳召錄口供紛紛關店。
劉蝶廣場今日約90%商店和檔口恢復營業,直到下午4點多,警方回到廣場。
廣場內的40名業者及店員今午被警方傳召或帶返警局錄口供,其中4人過後在刑事法典147(暴動)或427(蓄意破壞)條文下被捕助查。
一些商家與廣場管理層討論,廣場內也有部分店攤暫停營業。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45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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