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對前天在lowyat發生的事情一點也不生疏!今天,那位在lowyat偷手的青年沙魯安努亞今天在被控在劉蝶廣場偷手機,被告堅持否認自己有罪,法官獲准他以rm3000 保外後伸。案件將延續到8月14日在開庭。
被控是在7月11日,也就是大前天的下午4點47分嘗試偷一台lenova手機價值大約rm800,而被店員發現。為此,被告觸犯了刑事罪第380條文。被告若是最成,最高刑罰是監禁10年+罰款,重返可判鞭刑!!!
被告的親戚一早就抵達現場,等待被告的消息!
原本,本案主控管要求被控以RM5000 保外後審,但被告的代表律師沙哈魯丁,以被告的父母是殘疾為由,要求法官個減輕他們的負擔,法國最終要求他們以rm3000 保外後伸!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