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吉難舉下一步?

陳丹嵐| 2015-07-14| 檢舉

如果李光耀仍在世,這位新加坡建國總理看來必會對大馬首相納吉聲稱美國的《華爾街日報》對他作出野蠻與具有惡意的涉貪指控,至今卻未給予真正的反擊,尤其是採取法律行動以提告對方刑事誹謗,而深感費解。

在長期統治新加坡期間,強勢的李光耀及實行威權政治的人民行動黨政權絕不能容忍反對黨和異議分子,乃至媒體包括所謂的權威性西方媒體肆意作出足以構成刑事毀謗新加坡及其領導人的指控,也就是「為了維護國家和個人的尊嚴,經常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與侵犯新加坡和個人利益的行為作鬥爭」。

因此,李光耀生前堅決反擊,而且是在第一時間反擊任何的「誹謗」,這個立場永不會改變,他曾警告西方媒體:如果他們詆毀我們,我們就告他們,這我們已經做到了。起初他們以為我們在嚇唬他們而已……他們以為自己財雄勢大可以不了了之。我們告他們,他們請律師,結果輸了。

李光耀及其他新加坡政府領導人讓「從不向亞洲人低頭的美國新聞媒體,終於向亞洲人低頭」的案例若說俯拾皆是,並不誇張,順手一撿的是1994年8月2日,美國《國際先驅論壇報》曾刊登由該報專欄作家菲利普鮑林所撰寫,題為《所謂的「亞洲價值觀」往往是經不起考驗的》的文章;文章認為,新加坡存在「王朝政治」,指在李光耀退位後成為第二任總理的吳作棟是「王朝政治」的傀儡和「哈巴狗」,並認為當時李顯龍被委任為副總理歸因於李光耀的裙帶關係,作者更指控吳作棟與李光耀、李顯龍父子「同謀」維護「李家王朝」的利益。

李光耀和李顯龍父子率先以誹謗罪起訴《國際先驅論壇報》,吳作棟接著作出同樣的提告,結果新加坡高庭判決該報賠償吳作棟35萬新元,而李光耀和李顯龍各獲賠償30萬新元,該報和菲利普鮑林也刊登了道歉啟事。

未駁指控

反添疑團

再說回來,在《華爾街日報》泄秘,指控一馬發展公司(1MDB)一筆7億美元,相等於26億馬幣的巨款被匯入疑是納吉的銀行私人戶頭後,納吉一再喊冤,表明本身是清白的,從未拿過1MDB的分文,而1MDB也強烈否認該公司匯給納吉上述巨款,因此納吉更可理直氣壯地提告該報,誓讓從不向亞洲人低頭的西方媒體再次低頭,向大馬人低頭。

但國人包括納吉的支持者或感到疑惑,曾揚言已徵詢律師意見,看看能否在國內和國外訴諸法律行動的納吉所採取的第一步「反擊」,乃是由其律師致函持有《華爾街日報》的道瓊斯公司,要求對方確認和澄清是否仍捍衛及堅持該報對納吉的涉貪報道,類似被視為「聊勝於無」的反擊不啻是「雷聲大,雨點小」,顯然未能有效駁斥所面對的指控,反而另添疑團,更遑論遏止其政敵(所謂敵意媒體、巫統的逼宮勢力以及反對黨)可能對他發動另一波更勐烈攻勢。

再者,在這之前不曾要求「確認」之下,納吉早已提告那些被他聲稱對他誹謗的國內傳媒和反對黨黨報,以及反對黨人;與此同時,《華爾街日報》也一再「確認」它對納吉的指控資料是真實和可靠的。

由此看來,納吉的上述「第一步」恐將難以為本身討回公道,也無助修補被此「醜聞」牽連而告受損的大馬國際形象,但願哪怕是舉步維艱,首相仍有更多「下一步」,以應對他目前所面對的最大政治挑戰,乃至國人對國陣政府所衍生的信心危機。

無論如何,我國掀起的貪腐疑雲和政治風暴不禁令人聯想到李光耀的一個重要治國理念就是「要成功肅清貪腐,政治領袖必須是一些絕對誠實和清廉的人,且肯為國家徹底清除貪污而獻身」。

原載《光明日報》

( 劉漢良)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449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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