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不知的EPF福利: 家屬去世可領RM2500 殘障被裁退失業可領RM5000

wjwong| 2015-07-08| 檢舉

不可不知的EPF福利: 家屬去世可領RM2500 殘障被裁退失業可領RM5000

你知道嗎?

任何公積金會員在未滿55歲前不幸逝世,其家屬可在6個月內向,向公積金局申請一筆RM2500的「逝世福利金」。而申請死亡撫恤金的家屬,需要呈上會員的死亡證書、結婚證書等文件。

若要申請殘障撫恤金,會員必須未滿55歲,而且是因為喪失工作能力而被裁退失業,這筆一次過付給的撫恤金是RM5000。但自願辭職或被僱主以紀律問題辭退而失業者,則不符合申請條件。

另外,一些公積金會員因為沒有填寫受益人的名字,或者是受益人的名字沒有更新,導致他們家屬在申請提出公積金時面對問題。所以,公積金會員必須確保填妥受益人的名字哦!

大家填妥公積金局4 (Borang KWSP 4)表格,有關表格可在各分局索取,或通過公積金局網站下載。為了保障公積金會員,表格填好後必須親自交給鄰近的公積金局辦事處,受益人不需隨行。或瀏覽:http://www.kwsp.gov.my/portal/en/members/member-responsibility/registration/nomination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438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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