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外撥8.8億州儲備金
2015年6月29日 西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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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29日訊)國家財政理事會今日同意由中央政府為州儲備金,注入在2015年至2017年3年內總額達8億8000萬令吉的額外撥款。
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今日在主持國家財政理事會會議後宣布,政府將在3年內,撥出總值8億8000萬令吉的額外撥款予州儲備金,即2015年獲得2億4000萬令吉額外撥款、2016年(1億1000萬令吉)以及2017年(5億3000萬令吉)。
他表示,以上決定是國家財政理事會議探討各項,針對各州財政管理事項後所做出的決定。
追討被拖欠稅收
「這意味著,政府於2015年為州儲備金提供所需籌備的撥款,總額為達7億2000萬令吉,而2016年則為5億8000萬令吉。」
納吉指出,為了增加各州稅收委員會的收入,理事會也同意採取數項方案來增加州內稅收。這些方案包括,各州政府必須更積極地追討從2010至2014年期間的拖欠稅收。
「這是因為在2010年至2014年,各州政府的平均被拖欠稅收,總額達20億令吉,若是能夠追回25%,這將能提高州內收入高達5億令吉。」
納吉表示,各州政府也參考他州政府處理稅收的方式,包括對農業耕種業者,根據規模土地大小而異,徵收土地稅。
他說,除此,該理事會也建議州政府仔細探討是否有必要修改州法令,以對降低土地價格償還一事,設下酌情權限制。出席者有財政部副部長拿督斯里阿末瑪士蘭及拿督蔡智勇、檳州首長林冠英和多州大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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