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撞警車 學院生不認罪

被控醉駕撞警車的被告被交警押出法庭時,以報紙遮臉躲避鎂光燈。

醉駕撞警車 學院生不認罪

(吉隆坡26日訊)駕駛福士偉根的華裔學院生日前撞警車,今日被控上庭,惟他否認有罪,較後獲得法官批准以4000令吉保釋候審。

被告駱諾曼(譯音,21歲)被控於本月22日早上8時55分,在富都路往市中心方向,因為醉酒駕駛而失控撞上一輛警車,導致2名巡警受傷,分別是亞哈耶里(58歲)以及再納阿布比(50歲)。

經測驗發現,被告當時的酒測已超過標準(35mg/100ml),達到111mg/100,因而牴觸了1987年交通法令第44(1)條文。

被告就讀於哥打白沙羅某私立學院,他較後否認有罪。

辨護律師莫哈末凱拉尼表示,其當事人考慮採取認罪並求請,降低刑罰。

根據被告的控狀,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低8000令吉或最高2萬令吉,或監禁最低3年或不超過10年。

主控官農波警監副檢察司向推事提出1萬令吉保釋金。莫哈末凱拉尼則以被告正在修讀美國大學課程學位,而向推事要求減低保釋金。

此案的推事祖拉莎茲文,經過考量,最後允許被告以4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下,保釋外出。同時,推事也指示暫時吊銷被告的駕照直至案件審結為止。祖拉莎茲文將此案擇定於下月27日過堂。

根據報導,該學院生所駕駛的福士偉根轎車失控撞上警車之後,竟快速逃離現場,不過整個事發經過恰巧被尾隨轎車的行車記錄器拍下,車主較後將片段放上面子書,協助警方成功掌握車主的身份,並將他逮捕歸案。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417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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