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狼又來了,而且「狼」來不斷。
這個狼故事,不是「保安人員」雞毛,而是官爺們十分雞糞。
政府部門的「衣著指南」為何一再出問題?
女人的裙子露一個膝或半個膝,有部長說,沒有不得體,還十分好看。
女人的短褲,不只露一個膝,還露了四分之一的美腿。也有部長說,這沒問題,並不受禁。
部長申明,政府部門的「服裝指南」,一般上只是「鼓勵」大眾穿著得體,只要沒衣衫不整,或沒有不穿衣服,沒有看到不該「看」到的地方,也就OK。
大馬女性的裙子短了一些,褲子也不夠長,既然不涉及暴露和裸露,竟遭禁止進入衙門,這是什麼「意思」呢?
說白了,這已不是服裝與穿著的問題,而是官家「小人物」擺臭架子,刻意刁難和羞辱大馬女性。
沒有暴露,為何要拿一條紗籠來「包」住女人的膝蓋,沒有暴露,又為何要用一條浴巾「包」住女人的腰腿。
人民大眾看到的怪象,大馬女人到政府部門竟被一條紗籠或一條浴巾包住下半身,這種服裝和穿著像什麼樣,不就是一副「不倫不類」的瘋女穿著,遠比「沒有穿衣服」還要叫人瞠目結舌。
大馬女人的穿著,本來是好樣的,但被官家改裝和修理一番,就像個在胡同小巷盪街的瘋女和瘋婆。
大馬女人,是國家的半個天,一塌下來,就變成一條紗籠和一條浴巾,這是馬來西亞的新國旗嗎?!
官家的「服裝指南」本來也是好模好樣的,但點錯了女人的膝蓋,又點到了美腿的盡頭,就不是指南而是指北了。
如此不倫不類的服裝指南,沒有「教育」成份,只有鄙視和奴化的演繹,叫大馬女性情何以堪!
部長大人在官吏羞辱和鄙視大馬女性之後,才來道歉了事。而非對屬下官員採取行動。更沒有即時馬上把有關的「服裝指南」重新研究和審核,好讓大馬女性的穿著,從此不再「一條紗籠和一條浴巾」那麼的「瘋女瘋婆」樣,叫人不忍卒睹!
我們要的不是「瘋」後的道歉,而是「瘋」前的辦事效率和績效。
官方的「服裝指南」必須清楚和明白,而非曖昧不清,製造太多的盲點,再任由屬下官吏和保安人員充當小太監,濫權強指大馬女性的一個膝蓋、半截美腿,十分羞家,有辱禮儀和國體。
這類官吏,好像不是媽媽生的,引來一片「媽」聲!人當自重,人才敬之,連女人的膝蓋和美腿都不懂得尊重一下,真「小人」也!(光明日報/看劍‧文:慕容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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