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國,部分公司令人羨慕,可輕鬆賺取大筆金額,為何這麼說?看一看以下的例子就知道。
日前突然傳出內閣批准國內16條大道漲價30%,首相納吉較後聲稱,漲價還未有定案,首相也說遭部長出賣,將內閣開會的消息出賣給媒體。
未有定案,我們就拭目以待。但說起大道漲價這回事,就是讓人咬牙切齒,大道公司賺很大,這與「不平等條約」有關,這些條約對人民和政府來說,根本無利益可言。
政府與大道公司簽署特許條約,可說是拿石頭砸自己的腳。大道過路費不漲,政府需賠錢給相關公司,過路費調漲,全民買單,怎樣都不妥。
翻閱大道合約,你就可看到我們的政府是多麼的「財力雄厚」,如果大道車流量不如預期,政府需賠錢給大道公司,如果不允許大道公司在數年內漲價,也得賠,其實嘛,如果政府把錢放在合適的用途上,可推行更多利民計劃。
每次當局調漲過路費的時候,當官的就說大馬的過路費比其它國家便宜,但別忘了,我們的收費站可是比人家多咧。
早前工程部透露,如果政府收購國內所有大道的特許經營權,不止需要龐大的資金,還會影響外國投資者對我國的形象,而收購所有大道估計需要千億令吉。或許你會想,如果用賠償大道公司的錢將大道買起,會否更划算?簡單的算術大家都會,只不過是當權者只在乎朋黨的利益。
以民為本基本上只是一個口號。截至3月31日,雇員公積金局為政聯公司提供的融資高達799億令吉9000萬令吉,當中有部分是由政府擔保、資產抵押和銀行擔保。
只要有政府擔保,有關公司就可渡過難關,不錯嘛,如果你的私人公司遇到麻煩,不知政府會幫你嘛?政府動用的是人民的錢,應該事先作出交待,重點是相關政聯公司的背景結構如何,負債率如何?也沒說個明白。
消費稅實行後,政府每年將增加數百億令吉的稅收,當官的表示將好好利用這筆款項,用在對人民有利的政策上,可是,上述的課題沒法給到大家信心,甚至質疑如何有效管理這筆款項。
稽查報告出爐,再度揭露政府推行計劃和工程的各種浪費公帑事件,包括部門秘書長在沒有獲得部長授權的情況下簽署一份超過2億令吉的合約。這邊廂表示會好好用錢,那邊廂就「買貴了」,人民水深火熱的時刻,當權者顯然沒誠意改善,與所承諾的背道而馳,加重人民的負擔。
回到問題的根本,就是沒有正視貪污腐敗的嚴重性,任由官員變本加厲,講一套做一套,要知道,問題如果持續下去,只會讓政權動搖甚至易手。
文:葉曉崧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405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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