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公正黨青年議員與社運分子參與「革除總警長」抗議行動而被捕的案件今日第二度過堂,獲得民主行動黨蒲種國會議員哥賓星義務加入律師團隊,給予協助和支持。
此案的6名被告是霹靂新邦波賴州議員陳家興、迪遮州議員鄭立慷、鵝嘜縣新村事務協調官徐灶生、安邦再也前市議員淡米拉拉森、社運分子顏志武和熊明昌。
陳家興今日發文告說,此案今日在吉隆坡法庭第二度過堂,獲得多名民聯代議士、領袖及支持者陪同下出庭。
此外,哥賓星除了到場支持,也宣布義務加入辯護律師團隊,以給予協助和支持。
其他辯護律師包括梅麗莎(Melissa Sasidaran)。
被控妨礙公務罪
6名被告是因為在今年3月召集和參與「革除總警長」靜坐抗議行動,而被捕和提控。他們面對刑事法典第186條文,即妨礙公務員執法控罪。
陳家興也是公青團全國副團長。他重申,6名被告堅持不認罪,同時將站穩立場面對任何阻嚇和打壓。
他強烈要求當局,正視人民要求革除總警長和改革警隊的訴求。
法庭已經擇定,在7月8日(星期三)早上9點,于吉隆坡推事庭再度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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