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訊)他,只不過在偶然下借一次廁所,不僅因此失去右眼,還一輩子背上大盜莫達清(Botak Chin)同黨的罵名!
今日凌晨發生的一起死亡車禍,意外地再度掀開當年讓社會聞風喪膽的大盜莫達清,徹底顛覆一名當時年僅17歲少年的人生故事;少年自此一蹶不振,至死之前仍然向家人堅稱自己不是莫達清的黨羽。

現年56歲的蔡興邦在今日凌晨2時許,駕駛一輛德士,自靠近金地花園交通燈的西部疏散大道準備回返位於斯里泗岩沫的住家時,轎車忽然失控勐撞右邊的分界堤後翻覆,在勐烈的衝擊力下遭拋出車外,當場死亡。
死者的妹妹蔡慕香(51歲),在獲悉大哥車禍逝世後到太平間辦理手續時,心情悲痛地告訴記者,其大哥在39年前那場警方圍剿莫達清的槍戰中倖存下來,一段有關大盜莫達清造成童稚少年人生轉變的故事才被掀開。
「那年是1976年2月16日,警方出動400名警員到怡保路三英里的永隆板廠圍捕莫達清,大哥準備步行到附近影院看電影而經過板廠附近,他因人有三急進入板廠借廁所,槍戰卻在那時發生,槍林彈雨中大哥身中4槍,其中一槍擊中他的右眼,但他卻自此被視為是莫達清的同黨。」
右眼中彈盲
根據當年新聞記載,槍戰自晚上8時進行至午夜12時,而警方早在莫達清與其匪黨藏身板廠前進行包圍與埋伏,最終槍戰爆發後,數百發子彈互射下,莫達清因右腳、右手與背部中彈而被捕,2名黨羽當場伏誅,而另2人包括蔡興邦與陳世木則身受重傷。
「當時哥哥才17歲,有人告訴他認罪就可以減輕罪行,他就這樣在庭上認罪,在獄中服刑5年後才出來。但哥哥卻在服刑期間染上毒癮,出獄後一度因吸毒而遭緊急送院換血搶救,總算將他救活。」
蔡慕香表示,哥哥在死裡逃生後成功戒毒,但因右眼瞎掉無法找到固定工作,直至20年前裝上假眼球後當上德士司機,生活才算穩定,一直和87歲的母親共住,終身未婚。
她悲痛地說,哥哥從未承認自己是莫達清的同黨,出獄後從未犯事,但他的人生,卻因為一次的借廁所,而出現徹底轉變,如今更因此喪命,讓她感嘆命運弄人。
老母親接噩耗心臟不適送院
蔡興邦不幸逝世後,其同居數十年的老母親在凌晨接獲消息後,也因心臟不適而送院。
蔡慕香說,母親早在數年前就有心臟病的問題,週四半夜還曾致電給她表示擔心大哥的安危,當時她還安慰母親早點入睡,沒想到卻在凌晨時分接獲噩耗。
她表示,大哥因為右眼早盲而視力欠佳,這些年來駕駛德士經常發生小車禍,但如今遭遇車禍而離世,仍然讓她無法接受。
資料檔:大盜莫達清作姦犯科

原名黃瑞清的大盜莫達清,因當時髮型而遭黨羽戲稱「Botak」(光頭),從此卻成為他犯罪的外號。
莫達清於1951年3月19日在吉隆坡出生,15歲輟學後就加入當時的306私會黨。1969年4月19日,他第一次干案就是持槍搶劫,在連續犯下8宗持槍搶劫案後,遭警方逮捕並被判刑7年,但在服刑5年後出獄。
1974年11月,也就是他出獄後不久,莫達清向家人懺悔表示不再作姦犯科,並一度嘗試賣菜維生。但最終潛伏不到一年,他就自立新的匪黨,更因缺乏軍火,在冼都一宗搶劫案中奪走3名警員手槍,登時震驚全國。
30歲絞刑處死
隨後莫達清連續犯下多宗金店搶劫案,還一度親手槍殺3名發生不和的黨羽,更曾一度派遣殺手向當時的警方特別調查組主任古拉辛甘的車子連開11槍,當時古拉腹部中彈後立刻驅車逃走到醫院搶救,撿回一命。
在短短數年的搶劫生涯中,莫達清不僅搶劫金店,甚至連跑馬場也膽敢下手,他於1975年10月26日與數名同黨分持長短槍搶劫安邦路的跑馬場,制伏21名保安員和數十名馬場職員,搶走21萬8000令吉。
作惡多端的他在1976年2月16日,與黨羽躲藏在吉隆坡怡保路三英里半一間板廠內時,遭400名警員埋伏圍捕,雙方自晚上8時展開槍戰至午夜12時,最終身中6鎗而被擒,而其2名黨羽伏誅,另2人則身受重傷。
莫達清較後在內安法令下提控3項罪名,認罪後遭吉隆坡高庭判處死刑,但莫達清在獄中仍嘗試越獄,刺死3名獄卒試圖逃獄失敗,最終在1981年6月11日凌晨3點,被絞刑結束短暫的一生,死時年僅3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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