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iam Mokhtar

:據報道,道德警察在上周日的凌晨2時50分,在對一家廉價旅館進行突擊之際,逮捕了一對分別為15歲女學生以及22歲青年的情侶。
其他介於22歲至34歲之間的三對情侶,也在由馬六甲伊斯蘭宗教局(Jaim)展開的是次突擊行動中遭逮捕了。
除了那女學生及其男友,甲宗教局無權入侵其他三對情侶的隱私,特別是他們是成年人及是外籍人士。這些成年人在客房裡的隱私是他們的私事,無論結婚與否。
有兩件事情值得留意的。首先,該少女的父母知道她當晚並不在家嗎?其次,為何這年輕人愚蠢到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
該少女的父母應該檢查他們的女兒是否在床上入睡了。而不幸的是,今天許多家長並沒為自己的孩子設定就寢時間。在沒獲得父母的許可或者父母甚至不知情下,孩子無論白天或夜晚都自由地出入家門。
當然,為了對家長公平起見,他們的女兒可以騙他們而聲稱,她是去其女性的朋友的家過夜。因此,家長應經常與女兒的朋友的家長進行有關的查實。
我們永遠不會知道該少女情況的全部細節,但我們的社會之於養育兒女的方式的確是糟糕的。青少年漫步在夜晚的街頭上,並在嘛嘛檔進行社交活動,可他們在那個時候,卻早應該入寢準備第二天的上學了。
我們經常讀到沒有駕駛執照的青少年因駕駛父母或他們朋友的轎車而遭逮捕的消息。很多時候,當警察帶來壞消息時——他們的孩子在致命交通意外出事了,父母才驚覺到自己的孩子並沒在家。
飆車黨(Mat Rempits)在凌晨3時飆摩托;在上課期間,孩子們在商場閒逛;許多馬來小孩吸食毒品或嗅膠水……
現在的孩子沒有得到適當的家教。沒有父母的引導,孩子豈能明辨是非呢。
有些家長害怕應對孩子的不良行為,因為他們擔心孩子會做出強烈的反彈,因此他們寧願忍受孩子的惡劣行為。
可是,青少年需要父母給予的愛、紀律、常規和安全感。他們不需要父母以金錢代替關愛的撫養方式。
表現不好的父母導致表現不好的孩子。通常情況下是,父母期望學校能為他們履行家長方面的教育孩子的職責。
這名與15歲少女發生性關係的22歲的男子,理應知道與未成年人有性關係是一種法定強姦罪。也許,他也沒有得到家長的足夠引導。
現在,這對情侶已遭道德警察逮捕了;為了減低各自家庭的恥辱,他們或將被迫結婚。可這是錯誤的。他們還沒有負起責任的能力。
可見我們迫切需要性教育。宗教司與保守的父母應該明白,性教育並不是自由性愛的許可證。性教育(原本)可以教導這對犯錯的情侶有關他們的責任,以維持健康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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