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首天逮捕行動捉147人

陳丹嵐| 2015-05-20| 檢舉

(吉隆坡19日訊)「逮捕令行動」首日,全國交警於9小時內,雷霆上門逮捕147人,並且提控其中73人,當中有2人因無力償還罰款,分別被判監禁5天和6天。

警方今日上門執行逮捕令,也發現不少公眾因擔心遭逮捕,而在今天臨時請病假或緊急請假;但也有151名公眾趕在警方上門前自首,主動償還拖欠的交通罰單,從而避過警方逮捕。

全國交警組主任拿督弗亞透露,逮捕令行動於今天正式展開,首階段是透過設路障以及前往公司展開逮捕行動,第二階段才是找上住家。

他說,警方在上午9時至中午12時期間到全國各公司進行逮捕行動,並將在今午起在全國各地設置路障,逮捕遭列入逮捕令名單的公眾人士。他說,警方將利用流動卡片接收器(Mobile Card Acceptance Device,MCAD)在路障檢查車輛,舉凡擁有交通或刑事逮捕令的人士,或是失車資料都能立即被查出。

請假逃避逮捕令

今早8時許,全國各州的交警組都已做好準備,兵分五路前往各地展開逮捕工作。根據警方截至傍晚6時的數據顯示,被捕人數已達147人,雪州佔最多數,達42人,其次為馬六甲24人、森美蘭州20人、玻璃市與檳城各15人、隆市11人以及其他州屬也有可觀的逮捕成果。

「被捕者將直接被帶返警局做逮捕紀錄,然後被提控。一般而言,警方將在被捕當天就進行提控工作;但如果逮捕時間較晚且法庭已休庭,警方則會允許被捕者在一名本地公民的擔保下,保釋外出,隔日才被帶上庭。」

他說,落網的這147人,都給予警方配合,警方不需出動手銬就順利將他們帶返警局。當中73人在週二已受到提控,另74人則暫受保釋外出。

然而警方也發現,一些自知擁有交通逮捕令的民眾,竟然在今天臨時向公司請假,讓警方撲了一場空。「警方前往5、6個地點行動時,發現該名員工竟臨時請假。警方或會在隔日或遲些再度上門,不會因此就放棄追究。」弗亞並不氣餒,他笑言:「他們不可能一輩子都請假。」

今天一早開始,151名公眾趕在警方上門之前,主動前往警局償還所拖欠的交通逮捕令以及罰單。這151人當中,56人來自彭亨、檳城40人、砂拉越39人、沙巴8人、隆市6人以及柔州2人。

另一方面,弗亞表示,全國從1990年至今,所累積的交通逮捕令高達159萬張,儘管警方已給予兩週寬限期讓他們解決罰款,但結果卻不讓人滿意。「截至昨天為止,僅約3萬8000張逮捕令被繳清,不到總數的3%。因此警方將再接再厲,目標是解決剩餘的156萬張逮捕令。」

「還不起罰款 除非借阿窿」

「除非我去借大耳窿,否則根本無力償還交通罰款。」

在敦辛班丹路一間公司被捕的印裔男子(30歲,金融公司跑腿),擁有18張交通罰單,大部分為無法出示駕駛執照,其中13張已被列入逮捕令。他在被捕時並沒有反抗,十分配合地步出辦公室。他在受詢為何不繳還罰款時說:「我不是不想繳還罰款,但除非我去借大耳窿,否則根本沒有錢去繳清所有交通罰單。」

另一名23歲的巫裔技術員,在今早警方上門到其辦公室時剛好外出,在其僱主通知後立即前往隆市諧街交警總部自首,他共擁有4張遭列入逮捕令的罰單,但因無力償還而與另名被捕印裔男子,在下午2時遭警方帶往大使路推事庭進行提控。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356661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