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假警借用「微信」獵物,欺騙5女子上床後勒索!

kelvin| 2015-05-17| 檢舉

(檳城11日訊)一名志願警衛團印裔男子,假冒重案組見習警長,通過手機「微信」社交手機程序物色「獵物」,前後與5個女子發生性關係,事後稱已拍下性愛過程短片並勒索她們,至少已勒索3萬7000令吉。

東北縣警方日前接獲其中一名21歲受害女子報案後,於本月8日逮捕該名印裔男子協助調查。據瞭解,該名嫌犯是在一家私人機構任職保安員,除了參與志願警衛團,他也是志願組織人民社警的會員(植物園區)。

東北縣警區主任米爾助理總監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落網的25歲嫌犯已婚,育有一名孩子,目前居住在壟尾。

他說,嫌犯在接受警方盤查時,承認曾與5個女子發生性關係後,再勒索她們。上述21歲女事主為了繳付現金給嫌犯,把母親的金飾拿去當舖典當現金交予嫌犯,最終事件被母親揭發後於本月6日下午3時向警方報案;隨著嫌犯被捕後,週一(10日)還有另一名28歲的女事主,挺身向警方報案。

他表示,警方於上週六傍晚6時,在峇央峇魯一餐廳外逮捕嫌犯後,在其轎車內起獲一件類似警察的制服、人民社警及志願警衛隊證件、當舖單據、兩把玩具槍、手銬、手機等。

稱拍下性愛短片

警方查悉,嫌犯是以檳州警方重案組見習警長的身份,通過「微信」程序找「獵物」,較後再以甜言蜜語誘騙她們發生性關係,接著向這些女子聲稱有拍攝下發生性關係過程的片段來勒索她們,並恫言若不給錢就會公開片段。初步調查,首名報案的受害者已被嫌犯勒索了1萬令吉,第二名報案者則被勒索2萬7000令吉。

無論如何,警方在調查過程中,並沒起獲嫌犯與5名女子的性愛短片,不排除嫌犯純粹欺詐。

米爾表示,嫌犯已押往檳城推事庭申請延長扣留至本月12日,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170條文(冒充公務員身份)、第384條文(勒索),以及1967年警察法令第89(a)條文展開調查。

他提及,嫌犯作案已超過一年,惟警方至今只接獲其中2人的報案。他唿吁還沒報案的受害者向警方報案。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35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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