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日訊)一名警員語出驚人,宣稱基於各種警局執勤配備不足,需警員們自掏腰包購買,而導致一些同僚貪污,並指有時一些同僚貪污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工作。

前丹絨道光警局局長莫哈末阿茲米舉例,政府有提供布和裁縫給他們,卻要他們自費購買紐扣,也有警員得自行購買電腦、印表機等。目前已升職到東北縣警區任職的他,今日出席國會特別遴選委員會針對《獨立警察投訴及行為不檢委員會法案》(IPCMC)的公聽會時,暢談其心底話。他相信,若這些配備充足後,就可達致零貪污。

「我不否認貪污存在,但供警員們辦事的執勤配備不充足,如紙張,一個查案官一個月只獲得一令(ream)紙張,但一宗案件卻需列印3份,根本不夠用。」他說,有時印表機、紙張、墨水還需自己買,即使向電子部申請了,但等了很久還未來貨。由於紙張不夠,有時還需向當地國州議員要求贊助,否則報案者拿不到副本後又會投訴了。「還有其他需求,如制服,給了布和裁縫師,但我們需自己買鈕扣,鞋子壞了還要等很久,就是這些事情導致貪污發生。我覺得很生氣,我曾擔任局長,也曾擔任普通警員,就拿這麼少的薪水,我們還要照顧家人,還要履行職務。」

示意圖他說,警局提供的電腦很舊款,運行速度也很慢,警員們甚至在報案者等候期間,叫他們先去喝茶。他表示,警局使用的一些靈鹿車,窗口需用橡膠粘著,該局的貨車也會漏水,並曾在交通燈前火,而需要推車。

「有日本人來警局報案時,笑說警局使用的印表機很舊款,在他們國家已放進博物館了。」他表示,當地是著名的旅遊區,有很多外國遊客,但警局卻還用著風扇,幸好後來獲得議員贊助,並指這些都是導致貪污的原因之一。他說,這還沒提到警員們的福利,只是執勤配備罷了。「我們時常需要向外尋求援助。我認為警員理應獲得一筆特別撥款,如警局局長每月獲得500令吉做工,那我確保,貪污課題可變零。」國會法案特委會主席藍卡巴星是在公聽會上提問,出席的警員們基本上是否支持落實IPCMC後,而引起眾多警員們投訴執勤配備不足的問題,包括有時用寶騰威拉追逐寶馬車、5個查案官共用一輛警車,若同時發生多宗案件,就有查案官無法在指定時間內抵達案發現場。

示意圖但藍卡巴星解釋,雖然配備不足是重要課題,但這需由其他方式解決,而遲到並不屬於行為不檢,行為不檢是指有意圖的罪行,如貪污。不應出現政治委任檳城消費人協會投訴局主任拉威達星認為,獨立警察投訴及行為不檢委員會(IPCMC)的成員,不應向官聯公司般,出現政治委任。他說,受委的成員必須有高度公信力,而且此委員會必須是有實權的,並需向國會彙報。他也認為,所有由上至下的警員都應受到此委員會管制,連全國警察總長也不應被豁免。人民之聲檳城支部代表林毅哲表示,首相的權力過大,可全權委任或解散該委員會、制定行為不檢的條例及修改紀律委員會的組合。高級警官協會代表祖基菲認為,委員會成員里應包括現任或退休警察,那他們在做決定前才能了解警方辦案的背景和機制。低階警官協會代表阿都拉迪表示,他歡迎落實IPCMC來塑造警方的廉潔,但認為只應調查大案件,如旺吉輦亂葬崗、消拯員阿迪的事件。國會法案特委會成員蘇建祥則表示,法案里有明確列明,該委員會無需處理一些瑣碎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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