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被控3大罪名曝光了】若罪成可判監禁最高15年或罰款500萬令吉

ROCKET| 2019-08-02| 檢舉
【今日被控3大罪名曝光了】若罪成可判監禁最高15年或罰款500萬令吉

(吉隆坡2日訊)滿星雲(Monspace)集團創辦人拿督斯里賴彩雲及董事蔡玲梅(譯音)分別面對3項洗黑錢控狀,她們皆否認有罪。地庭法官扎米裡允許2人分別以10萬令吉及一名大馬公民為擔保人的條件保釋。

賴彩雲本名「Lai Chai Shuang」,被控作為滿星雲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於2016年6月至2018年7月在吉隆坡涉嫌洗黑錢不法活動。蔡玲梅面對相同的控狀。

【今日被控3大罪名曝光了】若罪成可判監禁最高15年或罰款500萬令吉

法官也擇定案件於9月5日過堂。

第一項控狀指被告於2016年6月6日至2017年1月9日在吉隆坡大城堡大眾銀行涉嫌洗黑錢,利用屬於滿星雲私人有限公司的銀行賬戶作為非法洗錢工具,因此觸犯反洗黑錢及反融資法令第4(1)(b)及87(1)(a)同讀條文。

第二項控狀指被告於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6月16日在吉隆坡古仔鴻圖園馬來亞銀行涉嫌洗黑錢,利用屬於滿星雲私人有限公司的銀行賬戶作為非法洗錢工具,因此觸犯反洗黑錢及反融資法令第4(1)(b)及87(1)(a)同讀條文。

【今日被控3大罪名曝光了】若罪成可判監禁最高15年或罰款500萬令吉

第三項控狀指被告於2018年5月5日至2018年7月24日在吉隆坡敦依斯邁花園興業銀行涉嫌洗黑錢,利用屬於滿星雲私人有限公司的銀行賬戶作為非法收取非法洗錢工具,因此觸犯反洗黑錢及反融資法令第4(1)(b)及87(1)(a)同讀條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監禁不超過15年及5倍洗黑錢款額的罰款,或50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辯方律師楊錦成指出,辯方律師團至今未收到控狀書,因此法官要求控方及辯方解決相關文件問題。

楊錦成較後在庭外受詢時補充,若在9月5日前依舊沒有收到控狀書,將提出撤銷控狀的申請。

本案主控官為阿末法裡副檢察司。辯方律師為楊錦成、藍研綪、法蒂瑪及阿克瑪。(TTK)

非法推廣直銷案今日過堂

另一方面,賴彩雲涉嫌非法推廣直銷計劃及無執照經營直銷的案件今日也在地庭過堂,因辯方首席律師拿督蘇萊曼阿都拉因病缺席,法官並未擇定審訊日期。

另兩名被告的身份是滿星雲董事蔡玲梅(譯音)及前董事王德福(譯音)。承審此案的法官瑪妮拉擇定此案件於9月6日過堂。

此案主控官為阿蒂卡副檢察司。辯方律師為楊錦成、藍研綪及法蒂瑪。

阿蒂卡也表示,控方申請將此案件移交予高庭審理,該申請將於本月28日聆審。

針對之前地庭駁回賴彩雲及另兩名被告挑戰控狀完整性的初步反對申請的裁決,辯方律師藍研綪在較後受詢時指出,辯方已向高庭提出上訴,高庭將於9月23日裁決。

她也指出,辯方律師團應其兩名當事人,即蔡玲梅及王德福的要求,將在9月6日前提交兩名被告的陳情書,以便主控官作出對被告更有利的決定。

【今日被控3大罪名曝光了】若罪成可判監禁最高15年或罰款500萬令吉

另外,法庭也允許王德福暫時索回護照的申請,並諭令需在本月13日歸還護照予法庭。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211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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