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界是否只聘用懂中文者,巫華商家認知大不同。但不管是巫裔或華裔商家,雙雙都同意政府應該查明究竟,而不是直接判定私人界招聘存有歧視。馬中總商會(MCCC)總財政戴炳煌指出,教育部長馬智禮應該接洽華裔僱主,來驗證所謂「華商招聘設下須諳中文的歧視性條件」之說。「他沒有調查就這麼說,可能不知是誰給他的訊息……作為部長,他的言論帶有份量。所以當他們講到族群課題時,必須掌握數據,而不是跟著感覺或聽某一方面講。這樣很片面,不行。」

馬中總商會旗下共有約2000個中小型企業。戴炳煌舉例,他所經營的建築公司即使與中國企業交易,但60%員工為巫裔。他續稱,只有需要與中國企業夥伴溝通的員工,才需要通曉中文。查明才可採取行動馬來經濟行動理事會(MTEM)執行長阿末亞茲(Ahmad Yazid Othman,下圖)則堅持收到許多投訴,足見私人界職場歧視確實存在。無論如何,他向《當今大馬》坦承,利益相關者包括政府,應該研究調查來查清事實。「必須根據私人企業的員工種族比例、薪資和職位做研究報告。」「這樣我們就可以斷定,(職場)是否存在種族偏好的趨勢及原因何在。究竟(聘僱)是存粹依據績效或是其他原因。」

他續稱,只要查明究竟,政府就可遵循相關法律及執法單位採取行動。企業或有語言需求馬來西亞僱主聯合會(MEF)執行董事山蘇丁(Shamsuddin Bardan,下圖)說明,就算一些公司設下語言聘僱條件,但不應該一刀切認定這就是要用來過濾特定的族群。他強調,業界確實有這方面的需求。他舉例,若一家公司或企業在沒有必要下,仍然設下通曉中文的招聘條件,那麼才算構成歧視。「這樣執法單位就可介入。比方說,勞工部可檢查企業招聘廣告,檢查他們是否真的需要通曉中文員工,如需要與中國客戶(溝通)。」

他認為,求職者應該正面看待語言招聘條件,嘗試自我提升。「舉個例子,諳中文的馬來人,有何不可?或者懂得說阿拉伯文的華人,可以受聘與中東客戶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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