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檳城31日訊)16歲華裔少女過去1個多月連遭母親男性友人7次性侵,尤其在平安夜當天,36歲的嫌犯更恐嚇說,若不就範就會傷害其弟弟及母親。
由於害怕母親及弟弟也受到傷害,少女在同一天內被嫌犯性侵兩次。
事後,受害者鼓起勇氣報警,警員成功在聖誕節當天扣捕到嫌犯,並於日前援引刑事法典376條文,押嫌犯到法庭申請延長扣留7天協助調查。
警方在扣留令屆滿,於今日再以需要繼續扣查嫌犯錄取口供及保護受害者安全為理由,再次向法庭申請延長扣留嫌犯7天,即從2019年1月1日延長扣留嫌犯至同年1月7日,並獲得推事批准。
這宗強奸案發生在壟尾某住宅區,居住在發林新市鎮某組屋的男嫌犯,是在聖誕節前夕的上午8時許,前往女受害者住家並在其房內強逼女受害者發生性關係,過程中女受害者試圖反抗,不過卻惹怒了嫌犯。
嫌犯聖誕節被捕
同天的下午3時30分,嫌犯再次強逼受害者發生性關係,而這次嫌犯更恐嚇受害者,如果不就範他將會毆打受害者的弟弟及驅趕受害者的母親出家門,面對嫌犯的恐嚇,受害者再次遭性侵。
警方是在受害者報案後的隔天即聖誕節當晚,於天德園的麥當勞快餐店附近發現嫌犯蹤影,並將他扣捕調查。
受害者獨自報案
東北區警區主任仄再瑪尼證實,受害者是在本月24日獨自到警局投報及求助,警方接到投報後於隔天將嫌犯逮捕。
受害者在嫌犯的威逼下曾多次遭性侵,尤其在聖誕節前夕即24日受到嫌犯的威脅後,她可能覺得再這樣下去,其自身安全在未來也會一直受嚴重威脅,是以當天自己一個人到警局向警方求助
仄再瑪尼說,該名強逼同居女友16歲女兒發生性關係的嫌犯現年36歲,他與受害者及受害者的母親同住一個單位內。
詢及受害者遭嫌犯性侵多少幾次時,仄再瑪尼表示,由於是敏感案件所以不便透露太多,他僅回答被性侵很多次。他說,初步了解,案發地點是受害者和嫌犯及母親一家人居住的單位,警方會向母親了解是否知情。
他說,嫌犯在被延長扣留後,已押返警局做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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