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蘇丹對大臣人選決定 展現大馬民主進程
11 04, 2019

(吉隆坡11日訊)「柔州換大臣事件」已演變成國際課題,我國的民主進程到底是進步或退步,柔蘇丹依布拉欣陛下在委任柔州大臣的決定上是關鍵。
首相敦馬哈迪和柔州皇室針對「柔州換大臣事件」,周三隔空交鋒,加上外圍組織的介入,導致柔州新任大臣在交替過程上越鬧越烈,對國家的民主進程產生影響。
過去,大臣或首長的委任「傳統」是執政黨提呈人選給統治者,統治者接受並宣布人選,經過周三的隔空交鋒,已出現微妙的變化。在整起事件上,爭鋒相對的是「柔蘇丹是否有權力決定柔大臣人選」這個話題上,敦馬哈迪認為統治者沒有權力,大臣人選應是由贏得選舉的執政黨來決定;柔皇室則援引柔州憲法第3(1)條文,表明柔蘇丹有權力決定柔大臣人選。
對事件進行詳細分析的消息告訴《光華日報》,按照傳統,只要執政黨提呈大臣人選,統治者接受並宣布人選,那麼事件就順利過去;相反,若統治者不接受提呈的人選,而是指定本身所要的人選,那麼,將會對民主進程造成衝擊。
「在委任柔大臣人選上,統治者是要援引州憲法,還是聯邦憲法?統治者的決定因而成為關鍵。」
分析指出,直至目前,一切仍按照原定的時間,即本周六(13日)柔蘇丹依布拉欣陛下宣布新任柔大臣人選,若安排生變,事態的演變將會更「難堪」。
「民主在我國是一個怎樣的樣子?我們要留下怎樣的民主榜樣?現在已成為國際課題,大家都在看我們怎樣處理。」
在解決「柔州換大臣事件」上,有建議要求柔蘇丹解散州議會。分析指,按照柔州憲法第23條文,柔州蘇丹的確有權力解散州議會,但沒有闡明在怎樣情況下可解散州議會。
分析指出,以「獨自的」憲法來表述,柔蘇丹的確有權力解散州議會,然而,在沒有明文說明在怎樣情況下可宣布解散,那麼,就必須參照聯邦憲法。
「柔州有56個州議席,若出現28對28僵持不下的情況,統治者可參照聯邦憲法宣布解散州議會。」
與委任柔州大臣人選一樣,柔蘇丹的確有權力委任柔大臣,只是,統治者要「獨自的」援引州憲法,還是參照聯邦憲法,這個問題就是此次事件的關鍵。因此,柔蘇丹在新柔大臣人選的決定,將是關鍵。
分析指出,「柔州換大臣事件」處理不好將會成為不好的先例,若執政黨出現黨爭,最後由統治者介入,民主進程將被衝擊。
「柔州執政黨有36個州議席,若因意見分歧,出現政治危機,由柔蘇丹介入解決,那麼柔蘇丹即是評審,也是球員,這無法展現出民主進程的進步,相反民主則受統治者左右。」
分析說,除509大選讓我國首次出現政黨輪替,民主進程邁出一步後,此次的「柔州換大臣事件」將是我國民主進程的第二波,讓世界看到我國的民主制度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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