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0日訊) 聯邦法院今日駁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就SRC國際公司案的3項上訴申請,並維持上訴庭的判決。

納吉的3項上訴申請,分別是要求禁止媒體討論其刑事案件、要求獲取文件,以及阻止控方撤銷轉移7項控狀至高庭審理。
同時,聯邦法院7司今日也批准了控方的上訴申請,即推翻上訴庭批准納吉挑戰主控官出示,執業律師蘇萊曼阿都拉作為此案主控官的委任狀的裁決。
以聯邦法院大法官丹斯里理查馬拉尊為首的聯邦法院7司今午,駁回納吉有關申請。另六司是馬來亞大法官查哈拉、東馬大法官拿督黃達華、聯邦法院法官丹斯里南利、聯邦法院法官東姑麥慕、丹斯里依德魯斯及拿督納里尼。
惟,東姑麥慕和納里尼因有事,不克出席今日的審判。

上訴庭是在今年3月21日宣判,駁回納吉代表律師提出上訴的4項申請的其中3項,惟接納最後一項申請,要求控方委任律師蘇萊曼出任此案首席主控官一事,必須提呈委任書。
同時,上訴庭也諭令總檢察署須在3天內,將委任蘇萊曼為此案首席主控官聘書交給納吉的辯護團隊。
更多新聞
納吉涉欺詐之嫌 FELDA以21億高價收購股權

(吉隆坡9日訊) 聯邦土地發展局(FELDA)已向警方投報,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讓該局高價5億500萬美元(約21億令吉)收購印尼飛鷹種植公司(PT Eagle High,EHP)股權一事,涉及欺詐之嫌。
聯邦土地發展局總監拿督奧曼昨日向金馬警區報案,指該局收購37%印尼飛鷹種植公司股權所交付的資金,比實際價格1億1400萬美元(約4億7000萬令吉)高出344%。
根據奧曼的報案書,EHP是印尼億萬富豪丹斯里彼得松達擁有的印尼飛鷹集團(Rajawali Group)的子公司,這名富豪與納吉關係良好。
他指出,該局共花費48億令吉貸款來促成GovCo Holdings Bhd(GovCo)的交易,而納吉當時身兼財政部長,這所公司是財政部子公司。
他說,在該局以23億令吉收購上述股權後,上個月的價值卻只有5億5500令吉,蒙受巨大的虧損。

據奧曼的說法,納吉在2015年12月8日以財長的身份致函給聯邦土地發展局,指示該局通過FIC Properties私人有限公司投資EHP,而在這之前,該公司也與該局旗下的FGV控股、大馬棕油局(MPOB)和大馬橡膠局(MRB)有所接觸。
他也提到,當時的聯邦土地發展局主席丹斯里莫哈末依沙所簽署的交易非常有風險,因EHP在2014年債務高達5億4740萬美元(約22億4000萬令吉),2016年負債為6億7690萬美元(約27億7000萬令吉)。
他稱,印尼飛鷹種植公司沒有永續棕櫚油認證,未來10年也無法獲得棕油永續發展圓桌會議(RSPO)認證。
據他所揭露,這項交易也違背了審計師BDO Malaysia及畢馬威的調查結果、印尼律師事務所HBT的審計。
聯邦土地發展局在2年前曾辯護這筆交易,並稱「需要一個強大的本土合作夥伴來實現在印尼的商業擴展計劃。」
早前有報導稱,聯邦土地發展局有計劃脫售EHP股權。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2046129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