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JPJ給予車主寬限,再次違規,罰最高4000令吉!

愛分享| 2019-04-06| 檢舉

陸路交通局透過文告稱,目前執法人員若發現有車輛的隔熱膜透光度違規,將當場發出PG1通告予車主,指示車主在10天內撤下有關違規的隔熱膜,否則就會罰款300令吉。

陸路交通局(JPJ)將給予車主10天寬限,撤下不符合隔熱膜透光度(VLT)標準的車窗隔熱膜,一旦遭取締車主或面對最高2000令吉罰款。

大馬JPJ給予車主寬限,再次違規,罰最高4000令吉!

陸路交通局透過文告稱,目前執法人員若發現有車輛的隔熱膜透光度違規,將當場發出PG1通告予車主,指示車主在10天內撤下有關違規的隔熱膜,否則就會罰款300令吉。

車主亦能持此通告在寬限日期內,到全國各州的陸路交通局撤下隔熱膜。

大馬JPJ給予車主寬限,再次違規,罰最高4000令吉!

另外,陸路交通局也澄清,當局沒有實施新的隔熱膜新條例,依然沿用現有的條例。

即陸路交通局在2016年2月5日落實的隔熱膜透光度(VLT)標準,規定前車鏡透光度需維持在70%、前座側鏡得維持在50%,后座側鏡得維持在30%、後車鏡得維持在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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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路交通局強調,違規車主一旦被取締,按照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50(3)條文及第119條文,車主可面對300令吉罰單。

在相同條文下亦列明,犯規者將被罰款不超過2000令吉、監禁6個月,或兩者兼施。重犯者更會被罰最高4000令吉、監禁12個月或兩者兼施。

執法人員若懷疑任何車鏡不合規格可當場用測量儀,若結果確不符規格,車主就必須到驗車中心進行正式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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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任何不符合當局規定的前鏡70%丶側鏡50%和後鏡30%透光度標準的車主,可被罰款300令吉。

他表示,一些隔熱膜很黑,影響透光,但卻沒有防範紫外線和紅外線等隔熱功能,尤其在晚上,容易造成意外。

他說,隔熱膜有A1最高至C3的最基本標準,A1有很高的防範紫外線和紅外線的隔熱功能,而C3不過是則是剛好合格而已,消費人可自行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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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副部長拿督阿都阿茲表示,他將指示陸路交通局(JPJ)進行嚴格檢查,禁止讓車鏡太黑的泰國車輛入境大馬;若要入境大馬,就必須遵守我國的車鏡規定。

「我還記得,當我要從砂拉越美里入境汶萊的時候,汶萊也不允許太黑的車鏡,所以我認為我國政府執法的時候,也不應該允許泰國車輛在我國使用太黑的車鏡。」

阿都阿茲今日在國會上議院的問答環節中,回應巫統上議員阿都蘇克羅詢問交通部是否知曉鄰國商業及私人車輛可「自由進出」我國,而現有法令是否足以解決此問題。

阿都蘇克羅也點名泰國車輛,指入境我國的部分泰國車輛車鏡太黑卻能輕鬆過關,但大馬車輛卻必須遵守車鏡不能太黑的規定。

另外,阿都蘇克羅也要求阿都阿茲針對大馬車輛須經過嚴格檢查才能入境鄰國分享看法,並詢問明年開始在馬新與馬泰邊境實行外國車輛入境准證(VEP)系統是否足以取代目前在馬泰及馬印邊境採用的國際通行證(ICP)。

阿都阿茲說,VEP系統將會記錄及註冊每一輛入境大馬的車輛,全面加強邊境管制,並對在我國違規的外籍車輛採取行動,在離境前也需繳清罰款。

落實初期,大馬也將對入境大馬的新加坡車輛徵收20令吉的過路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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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新機制是由大馬汽車音響裝飾冷氣公會(AAA)連同交通部及科學丶工藝及革新部聯合研發,確保業界都遵守這項新規格。

他表示,至於入口車輛的鏡子都必須遵守聯合國所規定的車鏡標準,因此,一般不會存在問題,它與隔熱膜是不同的!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2044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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