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最新下令!所有案件全部押後,先審理納吉案件!

ChovyLe ...| 2019-03-30| 檢舉
大法官最新下令!所有案件全部押後,先審理納吉案件!

消息披露,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SRC國際公司匯款案的檢控團隊將致函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理查瑪拉尊,要求展延其他的一馬公司(1MDB)案件,以優先審理SRC案。

大法官最新下令!所有案件全部押後,先審理納吉案件!

根據消息告訴《當今大馬》,他們需在吉隆坡高庭下周三(4月3日)開審SRC案前,獲得理查瑪拉尊的決定。

「這意味,我們需及時把它(信件)交給首席大法官做決定。」

消息說,控方希望瑪拉尊能押後其他一馬案件的審訊,以讓路給SRC案。

SRC案原定在2月11日開審,但辯方挑起多項法律技術問題,而遲遲無法開審此案。

一直到前天,聯邦法院撤銷上訴庭發出的暫緩令,並把案件發還給高庭。

吉隆坡高庭今日擇定,將在下周三(4月3日)開審前首相納吉的SRC國際公司案。

大法官最新下令!所有案件全部押後,先審理納吉案件!

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理查瑪拉尊領導的七司昨日一致裁決,上訴庭上周發出的暫緩令無效。

因此,吉隆坡高庭法官納茲蘭(Mohd Nazlan Mohd Ghazali)今午議決,下周三開始聆審SRC國際公司案。

不過,高庭今日未決定其他的審訊日子。

由於納吉也將在下個月中開始面臨其他有關一馬公司案的審訊,因此SRC國際公司案的審訊須配合一馬公司案的審訊日期。

聯邦法院已經撤銷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在SRC國際公司案的暫緩令,並指示高庭擇定日期開始審理納吉的控罪。

大法官最新下令!所有案件全部押後,先審理納吉案件!

領導聯邦法院七司的首席大法官理查馬蘭尊說,「我們一致認為,上訴庭允許並沒有司法權批准暫緩審訊。」

他在口頭提交的陳詞中說,「我們駁回暫緩令,現在我們把案件交給高庭採取適當的行動,讓高庭處理。」

理查馬蘭尊隨後駁回納吉代表律師哈文達星要求等待納吉其他三宗有關SRC案上訴結果出爐,而提出的暫緩令申請。

去年7月4日,納吉在SRC國際公司案下被控,他面對3項刑事失信和1項濫用職權的控狀。

大法官最新下令!所有案件全部押後,先審理納吉案件!

同年8月8日,納吉面對3項洗黑錢控狀,數額相同。

換言之,納吉在SRC國際公司案下,一共面對7項控狀。

SRC案原定在2月11日開審,但辯方挑起多項技術問題,而無法開審此案。

3月21日,上訴庭一舉駁回納吉3項攸關技術問題的上訴,只允准一項上訴申請。

納吉方唯一獲準的是,要求總檢察署出示蘇萊曼委任狀的申請。

而上訴庭駁回的三項上訴申請是:禁止公眾討論審訊的封口令;要求獲得控方的文件;以及反對高庭法官納茲(Mohd Nazlan Mohd Ghazali)允准總檢察長湯米湯姆斯的申請,把此案從地庭轉到高庭審理。

大法官最新下令!所有案件全部押後,先審理納吉案件!

不過,上訴庭當時同意辯方的要求,發出暫緩令,以延緩執行上述裁決。總檢察署翌日則向聯邦法院上訴。

迄今為止,納吉總共被控42條罪。他全不認罪,並堅持自己清白無辜。

納吉去年7月4日被控3項SRC資金失信控狀及一項濫權控狀,涉嫌款項為4200萬令吉。去年8月8日,他又被控3項涉嫌相同款項的洗黑錢控狀。

3月18日,總檢察長湯米湯姆斯向上訴庭表示,納吉正施展各式各樣策略,以拖延所涉及的刑事案審訊。

文章來源: https://www.twgreatdaily.com/cat98/node2040290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