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先生稱在陪讀媽媽身上花了近3萬新元。(徐穎荃 攝)
(新加坡24日訊)稱四年前與妻子鬧不和,58歲行銷經理包養44歲按摩女。
最近與對方翻臉後,如今要索回3萬新元(9萬令吉)「包養費」,稱對方拒給還不甘示弱反擊:「陪睡一次也要300元!(900令吉)」
陳先生(58歲,行銷經理)前天(11月22日)聯繫《新明日報》表示,4年前和妻子鬧不和,到沈氏道一家按摩院解壓,認識了一名44歲的按摩女,兩人認識半年後,自己就開始包養對方。
「我看她帶著女兒來新加坡當陪讀媽媽很辛苦,又經常回中國珠海探望母親,很孝順,決定跟她在一起。」
他稱,按摩女後來稱自己想轉做正行,到幼教中心教書,自己也很支持,但學費要1萬9000新元,自己分期為她支付學費,每月還給她一筆錢,逢年過節也會送禮物給她。
「前前後後,我花了近3萬新元在她身上,交往一年半後,她對我若即若離,最後分手。」
他稱自己分手時跟對方要回這些錢,但對方竟回了一句:「我陪睡一次300新元,你自己算一下該付多少。」

陳先生出示信件,表示已向有關當局舉報陪讀媽媽。
「當下我也沒料到她會這麼說,其實在一起時,我們確實發生了十多次肉體關係。」
他稱,自己的孩子目前還在念大學,和妻子關係雖鬧僵但為了孩子,暫時不會離婚,而按摩女的女兒今年16歲,相信是住在碧山一帶的公寓。
文/《新明日報》。
其它相關新聞
包養按摩女感覺遭背叛 商人出示收據索賠

商人出示跟「小老婆」到酒店開房的收據及包養的開銷。
(新加坡21日訊)已婚商人稱接受「前列腺按摩」後情陷按摩女,開口要對方當小老婆花近1萬元(約3萬令吉)包養費後,卻發現她「一腳踏多船」深覺遭背叛,要向她索賠,一刀兩斷!
《新明日報》報道,後港組屋出現一家公然提供「前列腺保養」的按摩院,一小時要價88元(約264令吉),居民譴責服務太私密,擔心造成不良風氣。
消息傳開後,一名商人李先生聯繫記者,稱自己曾受「前列腺按摩」的誘惑,半年來和另一家按摩院的按摩女糾纏不清,甚至破財近萬元。
他受訪時說,今年6月到東部一家打著推拿旗號的按摩院,按推薦預約了「腎保養」前列腺按摩服務,收費兩小時為125元(約375令吉)。
李先生坦言,當時已是晚上10時許,30來歲的按摩女和他在房間獨處,自己僅穿了一條單薄短褲,按摩過程中下「體」被觸摸到。
兩人就這樣搭上了之後,他指按摩女大吐苦水,稱自己剛到新加坡,人生地不熟,家裡連炒菜的鍋都沒有。
「於是我當晚便陪她到超市買鍋、買菜,還送她回家。」
按摩女此後甚至感嘆,每月的房租讓她吃不消,希望對方能幫忙。
李先生說,他承諾每月給按摩女300元(約900令吉)租金補貼,還當面要求她當自己的「小老婆」,對方也答應,並前後7次「開」房。
李先生氣煞表示,有一晚在按摩女家樓下等她放工,卻久久未見她回來,之後才發現她跟別的顧客外出。
「她聲稱只是去吃宵夜,但我不相信沒別的事情發生。」
幾次察覺按摩女跟別人外出後,李先生決定一刀兩斷,如今要向她追討回花在她身上的錢。
按摩女拒還錢
按摩女拒還錢反稱:「我也付出了身體。」
李先生說,按摩女曾對自己說,她准證到期離開新加坡後,希望他繼續匯生活費給她。
「我當時也答應了,說條件是我要飛去中國跟她繼續保持親密關係。」
如今兩人相識半年後鬧翻,李先生近日還找來友人向按摩女追討給她的錢。
「但她拒絕還錢,還說錢是我心甘情願給的,而她也付出了身體。」
轉載請註明來源:今天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