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訊) 隨著聯邦法院撤銷前拿督斯里納吉的暫緩令,高庭今日擇定了納吉面對的總額4200萬令吉7項SRC國際公司洗錢和失信案,這個「世紀審訊」將是下周三(4月3日)開始。

納吉代表律師莫哈末法漢今日向媒體證實,高庭今日將納吉面對的SRC國際公司洗錢和失信案擇定在4月3日開審。他補充,此案暫沒其他是審訊日期。此案今日在高庭過堂,而法漢過後接受《馬來郵報在線》詢問時指出,此案定於當天下午2時開審。

法漢說,控方今日告知高庭法官莫哈末納茲蘭有關聯邦法院昨日撤銷了納吉的暫緩令,因此案件可以開審了。他指出,預料控方將在4月3日的首日審訊中傳召第一位證人。除了SRC國際公司的案件,納吉也面對另25項總額超過20億令吉有關一馬公司(1MDB)資金的案件,法庭之前將有關案件的審訊日定於今年4月15日至5月3日。法漢說:「控方將致函予西馬大法官要求騰出所有1MDB案件,以便先聆審有關SRC公司的案件。」

納吉於去年7月4日及8日,因SRC國際私人有限公司4200萬令吉案,分別被控3項洗黑錢控狀、3項刑事失信及1項濫權罪,總計7項控狀。今年1月28日,納吉被加控3項涉及4700萬令吉洗黑錢罪名。案件原定今年2月12日在吉隆坡高庭開審,但上訴庭在2月11日決定展延審訊。上訴庭於本月21日駁回納吉提出的3項上訴申請,即禁止媒體討論其刑事案件、要求提供文件、阻止將移交本案至高庭。但上訴庭批准了納吉一項申請,即諭令控方需出示蘇萊曼律師出任此案首席主控管之委任書。上訴庭亦同日批准納吉的暫緩令申請,延後審訊SRC國際公司失信案,直至聯邦法院審理上訴案。惟,控方不滿上訴庭發出該暫緩令,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撤銷暫緩令。

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丹斯里里查瑪拉尊為首的法院七司,昨日一致裁決撤銷上訴庭上周發出的暫緩令,這意味此案即將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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