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晚證實已經開檔,並援引刑事法典第160條文,即聚眾歐斗罪名,調查前首相納吉支持者與馬大學生的衝突。

吉隆坡總警長瑪茲蘭(Mazlan Lazim)今晚發文告指出,警方迄今總共接獲12項投報,並已錄取10人口供,以調查此案。他也勸告公眾遵守法律,包括任何形式的集會,必須符合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第9(1)條文。「任何人不守法,將受到對付。」在刑事法典第160條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監禁最多6個月,或罰款最高1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而和平集會法令第9(1)條文則規定,集會主辦單位必須在集會前10天通知警方。馬大生證人身份給供根據警方的初步調查,周五下午3點45分,7名大學生在一家餐廳附近的巴士車站舉大字報無聲抗議,挑釁與引起納吉支持者的誤會與不滿,進而出現拉扯與搶奪海報的衝突。瑪茲蘭說,警方一接獲情報後,即抵達現場與控制場面,並救出大學生,帶他們離開現場。

「所有大學生被帶到班底警局,並以證人身份給口供。」在上述事件中,除了學生被打,《當今大馬》兩名實習記者也遭到巫統領袖及支持者的騷擾及致傷。兩名實習記者已經報警。閱讀更多~【警方向學生錄口供】大學生爆出大禍,你在怕什麼!?馬大新青年主席黃彥鉻昨天舉小丑圖抗議前首相納吉,結果遭人動粗致傷。黃彥鉻強調,昨天一行人采靜默抗議手段,無奈卻遭納吉支持者暴力致傷。

黃彥鉻今天接受《當今大馬》訪問時稱,以往也曾向希盟政府領袖舉行類似的抗議,但是卻未遭對方支持者粗暴對待,因此納吉支持者動粗實屬不當。黃彥鉻舉例說,曾和同伴前往教育部,抗議教育部長馬智禮受委為國際伊斯蘭大學主席,也沒有遭人粗暴對待和致傷。相反地,昨天採取采靜默抗議手段,卻遭納吉支持者暴力相向。「沉默抗議是正當的民主手段,也是憲賦的權利。全部抗議者都和平地表達不滿,沒有使用滋擾的手段。」「馬大新青年同伴和我,在(納吉前往的)餐廳35尺以外靜默抗議……我們被各種粗野的言辭侮辱,甚至面對暴力威脅,如『被打破頭』。」

「因此,我要問納吉。如果領袖應該準備面對質疑。難道你不也該這樣嗎?你不是自稱是老闆嗎?你怕什麼?你害怕真相導致你失去支持者嗎?」報案書點名洛曼黃彥鉻指出,昨晚和夥伴及律師威尼斯(Vinesh Nuthal)前往班台警局報案,舉報遭人掐住頸部和刮巴掌一事。

在報案書中,黃彥鉻指巫統最高理事洛曼是其中幾個攻擊並搶走其大字報的人。「我從背後被襲擊。我從背後被一名白衣男子用手掐住頸部。其他男子開始攻擊並掌摑我,有些則抓傷我的臉和身體,而其他人則兇狠地拉扯我的頭髮。「我幾乎無法呼吸而快到暈倒。」報案書也記錄,黃彥鉻聲稱,後來被解救並被帶離開現場。他也指控,數名納吉支持者也追了他們一段距離。黃彥鉻今天受訪時說:「無論是來自政府或在野黨,我們不害怕任何人的欺壓或威脅。」

警方向學生錄口供昨日中午,納吉在馬大附近一家餐館準備會晤民眾之際,馬大新青年主席黃彥鉻等馬大學生在街道對面高舉「納吉小丑」看板等無聲抗議,但卻因而觸怒納吉支持者,爆發一場肢體衝突。在場的巫統最高理事洛曼指責,學生高舉納吉小丑肖像,挑釁納吉等人。黃彥鉻否認挑釁,反指對方踐踏民主社會的表達自由權。黃彥鉻與另6名同伴在昨日下午4點抵達警局,之後接受警察問話,一直到晚間8點40分才完成給供。他們在警局外召開記者會說,由於納吉活動的主辦單位報警,所以他們必須給口供。隨後他們在凌晨12時許前往班台警局報案,直到凌晨2點才給完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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